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广西钦州中石化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情况的通告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执法检查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交通运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分析研究检查内容,结合检查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检查方案,并于2022年11月11日对广西钦州中石化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概况
执法 地点 | 广西钦州中石化石油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油库 | 执法时间 | 2022年 11月 11日 |
执法 人员 | 吴良 | 执法证号 | 桂0201900415/45001786 |
梁赞 | 45001770, 桂O201900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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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 对象 | 被检查单位名称 | 广西钦州中石化石油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信用代码 | 91450704283903620U |
法人姓名 | 田钢 | 法人联系电话 | 0777-2856890 |
现场负责人 姓名及职务 | 董露总经理 | 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 13977791818 |
港口经营许可证 | 2022 年 9月 30 日-- 2025年 9月 30 日 |
被检查单位类型 | 1.R港口危险货物企业:R码头装卸 R储存 2.□港口普通货物企业:□码头装卸 □储存 3.□港口客运企业 4.□备案企业 5.□引航机构 |
经营地域 | 广西北部湾钦州港域鹰岭作业区 |
泊位信息 | 液体散货码头1#泊位(3万吨级) |
储罐信息 | 4*10000m³汽油储罐,4*10000m³柴油储罐 |
港口危险货物 作业附证 | 2022 年9月30日-- 2025年9月 30日 (附证:3个) |
作业货种 | 汽油、柴油 |
作业方式 | 船—管道—储罐,储罐—管道—船 |
联系地址 | 钦州港果鹰大道 |
参与检查单位及人员 | 董露总经理 |
李慧芳主管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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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内容
1. 对未经批准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行为的行政检查;
2. 对危险货物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行为的行政检查;
3. 对未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落实情况报港口管理部门备案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4.对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的行政检查;
5. 对未如实记录危险货物作业基础数据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6.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7. 对未建立危险货物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行为的行政检查;
8.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行政检查;
9.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10. 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置明显标志行为的行政检查;
11. 对港口经营人违反安全生产的规定行为的行政检查;
12.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13.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作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14. 对装卸国家禁止通过该港口水域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15. 对未在取得从业资格的装卸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作业行为的行政检查;
16. 对两个以上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行为的行政检查;
17. 对装卸、储存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危险货物或者外包装没有相应标志的包装危险货物行为的行政检查;
18. 对港口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
19. 对未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行为的行政检查;
20. 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行为的行政检查;
21.对未及时、如实提供港口统计资料行为的行政检查;
22. 对未对其铺设的危险货物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货物管道定期检查、检测行为的行政检查;
23. 对储存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行为的行政检查;
24. 对拒绝、阻碍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行为的行政检查;
25. 对未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行为的行政检查;
26. 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未设专人负责管理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27. 对未按规定报送从业人员信息行为的行政检查;
28. 对未按规定组织、实施防阵风防台风工作行为的行政检查;
29.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资格的行政检查;
30.对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安全设施、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31.对未将危险货物储存在专用库场、储罐内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32.对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行为的行政检查;
33.对在港口建设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与人口密集区或者港口客运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行为的行政检查;
34. 对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行为的行政检查。
三、检查发现的问题
通过检查码头作业现场、资料核查、人员询问、现场查验等方式,对广西钦州中石化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核查,未发现存在问题。
四、下一步措施
1、加强执法检查监督,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要加强对企业重点经营场所码头、重要装卸环节和“八大特殊作业”行为重点执法监管,确保经营和装卸安全。
五、意见建议及经验做法
1、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加快推进对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工作机制,辖区执法监管部门根据监管对象信用情况,对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提高执法监管质效;
2、要持续加强对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专项执法工作,提升港口企业本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