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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沟通桥梁” 打通“矛盾症结”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推动行政执法争议化解工作纪实

2023-05-24 12:01     来源:广西交通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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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玉潇菲 摄影报道


随着“中国绿城,老友南宁”城市品牌的建立,南宁市城市交通运输网络迅速搭建,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活动密集,各类交通运输违法案件也随之不断上升,交通运输领域出现矛盾纠纷。2020年以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年均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案件达7000余件。

近年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聚焦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争议在苗头处化解这一目标,通过“一线执法重说理,诉前调解搭平台,执行和解显担当”的方式,为矛盾双方开展对话、解决纠纷架起一座便捷桥梁。2022年,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共受理道路旅客运输及执法类投诉举报案件2926件,较2021年下降43.65%;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起,较2021年下降86.2%,执法满意度持续上升。

“末梢”变“前哨”

一线执法重说理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效后,我们在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一直在思考、探索、实践,如何转变我们的执法方式,最终我们希望通过说理、释法,在一线执法工作中尽可能把矛盾苗头化解。”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黄智平说道。

南宁火车站、火车东站周边路段客流量集中区域一直是行政纠纷的多发地带,车辆非法营运、巡游出租车不规范经营等交通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高发频发。而要打通这一“症结”,重在“源头”治理。为此,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积极运用“说理式执法”,讲好事理、说好法理,论好情理,在矛盾苗头处化解执法纠纷,解开当事人“心结”。2023年以来,该局还开创“631”工作模式,即6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3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化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化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

同时,该局推出交通运输领域“免罚清单”,对违法行为进行分类分级,属于轻微、不构成危害的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属于首次违法的,经执法人员现场说理后,当事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可酌情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而这一“说理+执法”的方式,能够让矛盾在源头得到顺利解决。

“诉讼”变“调解”

矛盾降级显成效

  “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今后绝不从事相关违法活动,感谢执法人员为此次调解做的工作,让我不用进入到诉讼程序,我也松了一口气。”在南宁市交通运输诉前调解工作站经行政调解后的李某感激地说道。

疫情期间,南宁市市民李某因未取得有效证件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好心”变“违法”这让李某十分不解,随后便将此事起诉至人民法院。诉讼立案前,双方在诉前调解工作站进行调解。通过执法人员普法宣传,李某意识到无有效证件使用私家车搭载乘客并收取费用,属于违法行为。同时,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李某违法情节较轻且为初犯,决定减轻对李某的行政处罚。这起行政纠纷顺利画上句号,是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后结出的硕果之一。

2022年4月28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与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成立全区第一个交通运输类诉前调解工作站。该工作站以专业性、公正性、公益性为诉讼人员和行政执法机构提供“缓冲地带”。矛盾双方通过面对面交流,促使行政争议得到妥善化解,实现了矛盾不扩大、不上交,极大节省了双方在诉讼程序中消耗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切实减轻当事人负担。据统计,2022年,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共办理一审诉讼案件3件(不含诉前调解),较2021年同比减少50%,案件诉讼率大大降低。

“非诉”加“强制”

执行和解有温度

“违法”在哪,“利刃”就在哪,虽然南宁市年均查处的交通运输违法案件量较大,但拒不主动接受处理案件仍占年均查处交通运输违法案件的21%。面对当事人“逃、拖、延”等行为,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快、狠、准”出击,向违法人员亮出“利刃”,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截至目前,法院共受理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移交的行政强制执行案件613件,已执行496件,执行涉及金额达849万余元。

“过刚易折,过柔则靡,刚柔并济,方成事焉”。2021年8月13日,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本地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研究出台广西首个交通运输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执行和解制度。会议原则同意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被申请人认识到错误并承诺不再犯的基础上,可综合考虑免除其加处罚款,并可视情节减免部分缴纳金额。这一举措,有效缓解在处罚执行过程中,部分被申请人因近期无稳定收入、经营状况不佳等非主观原因,无法按时缴纳高额执行金额,而导致负担加重影响正常生活的情况,既实现执法刚性与柔性的统一,又实质性化解行政执法部门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截至目前,南宁市交通运输类非诉执行和解案件超过100起。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下一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贯彻执法为民的理念,结合道路运输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矛盾排查,通过“三管齐下”的方式,化解行政执法矛盾,保障长治久安。

  

图为执法人员向群众解释相关法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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