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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赋能 精准执法 广西交通运输执法夯基蓄能向新行

2024-04-15 08:14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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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支队执法人员对辖区涉路施工许可项目进行安全检查。黄维宁/摄

第九支队执法人员核查桥梁附着式轮廓标情况。龙 朝/摄

第一支队执法人员测量平陆运河工程项目。李胜盼/摄

近年来,自治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以精准高效、人民满意为标尺,多措并举,努力构筑交通执法新格局。

2021年,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自治区交通运输执法局”)成立,将分散在交通运输领域6大行业数十个部门的执法职权统一起来,打破各地交通监管分散且效率不高的状况,之后于2022年创新实施执法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全区交通运输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变。

数据显示,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保持“双下降”,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下降33%,百亿元交通工程建设投资事故率和死亡率创历史新低,行业执法质效大幅提升。

用数据发现问题,用数据解决问题,创新大数据服务执法的方式让自治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如虎添翼。

1    夯实“稳”根基    创新执法业务统计分析

“运用表格进行数据对比,我们发现市县交通工程建设执法数量为零。”从《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中,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发现并意识到,市县交通工程建设执法监管基础薄弱,执法覆盖不到位。

交通工程建设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交通出行安全,不容小觑。今年3月,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随即行动,指导全州执法大队加大执法力度,补牢缺口。

一次检查中,全州县某在建公路项目已经建好的路面上,一条纵向贯穿6块水泥路面的裂缝引起执法人员注意,仔细一量,裂缝宽0—2厘米、深4厘米、长度足有20米,属于工程存在的明显瑕疵。执法人员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病害路段基压实度、弯沉检测等资料,对方却拿不出来,存在涉嫌违法行为。

全州执法大队对施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取得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施工合同等完整的证据链条,经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一致同意后,对施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也是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实施后,桂林市县级执法机构开出的首张交通工程建设罚单。从表格上的“零”数据,到成功查处首例问题,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验证了执法数据分析制度的科学性和指导性。

据介绍,自治区交通运输执法局开展的行政执法统计改革创新,共编制六个专业类型13个执法业务统计表,统计内容涵盖各执法领域重点内容、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条条都与安全息息相关。

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的实施,解决了长期以来全区交通运输执法业务统计范围、项目、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通过实行“一月一统计、一季一分析”,执法业务量化管理,为执法考核提供了有力支撑。

“数据分析,让我们对执法工作有了全面直观地了解和掌握,全区哪些行业哪些领域监管是否到位,执法力度如何,通过上个季度和下个季度的执法数量对比分析,我们的执法工作就有了方向。”自治区交通运输执法局局长黄锡春表示,执法靶向发力、监管精准化,有力推动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动“一盘棋”。

2    积蓄“进”动能    执法与服务相辅相成

2023年11月10日,在G72泉南高速K971+697处路基沉降修复涉路施工现场,打桩机轰鸣作业,运泥车往来频繁。自治区交通运输执法局第四支队执法人员深入工地检查时发现,打桩位置离天然气管道中心线两侧仅1.8米,导致管道内的天然气压力值增高,施工现场存在天然气泄漏爆炸的风险。

调查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已发现这一情况,但却无视危险继续施工,也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第四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对施工单位作出1.2万元罚款的决定。

“有了这次教训,我们不再抱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想法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我们要压紧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降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施工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此案的查处,正是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数据指向的结果。第四支队支队长蒋雁军告诉记者,去年10月,统计分析报表指出,全区公路涉路施工、养护作业施工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他们即对辖区相关工作开展重点检查。

“对比2022年,2023年第四支队执法人员出动数减少1.9%,但发现的问题隐患数量上升105.22%、查处违法行为同比上升323.38%,执法精准率和执法效率显著提高。”蒋雁军告诉记者,根据统计分析制度的数据分析,第四支队把监管重心从现场检查转到督促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等主体责任上,将有限的执法力量用在“刀刃”上。

近年来,我区持续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要求对经营主体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对执法工作来说,不亲临现场执法,往往难以发现问题;但无效的现场检查,又会给企业日常运营造成不必要的困扰。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恰恰较好地解决了这一矛盾。

2022年,自治区交通运输执法局对全区行政执法检查、发现案件线索、成案率以及完成执法检查报告等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研判出全区交通运输执法存在执法检查效能不高、各地不同程度存在重复检查和无效检查等问题。2023年,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转变执法工作方式,执法检查水平全面提升。

3    坚持“准”方向    持之以恒一体推进

2023年,自治区交通运输执法局以“保安全、维秩序、促发展”为目标,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年”创建活动。作为精准执法体系化监管新模式的其中一环,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成为推进执法、质量安全和应急监督管理精准执法体系化监管的有力抓手。

据统计,全区查处违法行为同比增长18%,督促完成事故隐患整改同比增长127%;自治区本级查处违法行为在2022年增长247%的基础上继续保持翻倍式增长。

通过运用统计分析报告制度,2023年,自治区交通运输执法局在全区交通运输执法中,检查单位27742个次、路面检查车辆89.89万辆次,发现案件线索33307件,发案率4%。自治区本级检查和市县检查采取“日常随机检查+定点检查+巡查+安全生产检查”的模式,突出执法检查重点,减少重复检查、无效检查,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实绩是评判工作的最好标准。

2023年10月25—26日,在交通运输部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宁夏银川现场会上,作为典型代表之一,广西就创新实施精准执法体系化监管经验作交流发言,相关创新执法监管经验得到交通运输部充分肯定,获得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领导批示8次。值得一提的是,这项创新实施精准执法体系化监管经验还被交通运输部列入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基础研究工作内容,进一步总结完善后向全国交通运输执法系统推广应用。

“统计指标就像风向标、导航仪。”黄锡春如此比喻,“2024年我们将坚持聚力统计分析能力提升,通过行政执法数据研判分析趋势、把握特征、夯基蓄能,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用数据说话,自治区交通运输执法局将不断深化精准执法体系化监管的广度和深度,将执法、质量安全和应急监督管理同部署同推进,为建设壮美广西、建设交通强区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记者 岑琴  通讯员 黄晟清 黄中 王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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