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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车(轴)型收费价格听证会在邕举行

2021-11-19 19:10     来源:广西交通新闻中心     作者:广西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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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讯(李雪芝 通讯员 夏旻冬)11月19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财政厅联合召开广西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车(轴)型收费价格听证会,就《广西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车(轴)型收费价格听证方案》(以下简称《听证方案》)有关内容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笔者从听证会上获悉,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决策部署,并提出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2020年,我区制定相应的收费方案,将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暂行2年。为促进广西收费公路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依法维护和保障社会各方合法权益,运用收费政策,统筹解决现行收费方案存在的“收费标准与投资运营成本不匹配”“ETC安装使用率不高”“收费标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开展我区高速公路成本监审和收费公路价格听证相关工作,并拟定《听证方案》。

根据《听证方案》,客车方面,四车道高速公路基本收费标准保持不变,六车道高速公路较四车道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较四车道上浮10%,桥隧收费标准保持不变。货车(含专项作业车,下同)方面,四车道高速公路基本收费标准1类货车调整为0.5元/车公里,2至5类货车分别调整为0.89元/车公里、1.49元/车公里、1.89元/车公里、2.19元/车公里,6类货车保持2.36元/车公里不变,六车道高速公路较四车道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较四车道上浮10%;桥隧收费标准方面,四车道高速公路1类货车调整为0.6元/车公里,2至5类货车分别调整为1.13元/车公里、1.86元/车公里、2.36元/车公里、2.73元/车公里,6类货车保持2.95元/车公里不变,六车道高速公路较四车道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较四车道上浮10%。机场高速公路及一级收费公路保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同时,依托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全面配套实施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货车ETC优惠力度,对合法装载的1类ETC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实行7.6折优惠、2至5类ETC货车通行费实行8.1折优惠、6类ETC货车通行费实行9.2折优惠。

会上,24位来自不同领域的听证专家代表结合实际,对《听证方案》发表意见和建议。

会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将全面梳理听证专家代表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收费方案,按程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听证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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