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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西船闸管理办法正式获批出台

2013-12-26 15:24     来源:广西交通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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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罗 通讯员 邵伯洋 莫先成)笔者从自治区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办公室了解到,为适应水运发展,规范航道船闸管理,广西重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船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1030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予发布。《办法》将从201411起正式施行,200731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号发布的《办法》同时废止。

《办法》提出,将对船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征收过闸费,船舶过闸费用于船闸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船闸的改扩建。

据介绍,为了培育西江水运,2007年以前,我区船舶过闸为收费、免费两种方式并存。其中桂平航运枢纽、贵港航运枢纽以及柳州红花电站船闸实行收费过闸,其他船闸实行免费过闸。后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为减轻水运业主负担,创造宽松的投资环境,原《办法》明确规定了船舶免费过闸制度。在当时特定的情况下,实行船舶免费过闸,对恢复西江水运增长,促进水运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由于一方面西江航运内河港口吞吐量、水运量、过闸量呈井喷式增长;另一方面,目前我区西江黄金水道干线主要枢纽船闸(指西津、贵港、桂平、红花、长洲枢纽船闸)通过能力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广西内河水运发展的瓶颈。以长洲枢纽船闸为例,长洲一线二线船闸设计年通过能力为4012万吨,2012年长洲一线二线船闸过闸核载吨位就达到了9500万吨,大幅超出设计通过能力,且多次发生大规模堵船滞航事件,最严重时滞航船舶达到1500多艘。

目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正积极会商财政厅、物价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一个具体的收费方案,明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模式等具体内容的指导意见,在合适范围内以合理标准征收船舶过闸费,用于补助增建船闸建设资金贷款本息、运行管理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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