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部署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工作

2018-12-27 17:3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南宁讯通讯员 李 曦)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有关工作部署,加强公路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通知要求,一是立即组织开展公路安全风险排查。在2015年公路安全风险排查基础上,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技术指南等,对本地区、本部门管理公路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风险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公路桥梁防护设施、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和收费站等,有针对性地摸清安全风险底数,建立公路风险隐患清单。二是认真做好评估和处治。要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切实做好风险分析评估工作,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处治方案,估算资金需求,明确处治时间,建立处治台账。三是落实整治资金。要积极筹措资金,及时申请预算,保证公路安全风险整治工作顺利完成。收费公路所需资金从车辆通行费中列支,普通国省道公路所需资金申请列入自治区部门预算,农村公路所需资金应申请列入县财政预算,各市县交通运输局要积极向相应市县人民政府汇报,保证处治资金。四是加大技术支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托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与部委托技术支持单位和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技术问题。五是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十三五”目标任务,切实落实责任,加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工作力度,要确保国务院交办任务顺利完成。六是加强督促指导和落实。要建立工作任务台账,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挂图作业,加强督促落实,解决一项销号一项。七是建立月报制度。建立工作动态和信息跟踪报送制度,自201812月起至2020年年底前,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于每月22日前向厅建设管理处报送《工作任务月度推进表》,各市交通运输局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任务月度推进表》报送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统一汇总。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