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来了→
2023-09-20 08:23
来源:交通厅新闻中心
近日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
《交通运输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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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广西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对交通运输行业燃气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交通运输行业燃气全链条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深挖细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全面完成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治,确保存量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运输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管理各项制度,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夯实燃气运输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运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方案》明确
广西各级交通运输部门
将采取这些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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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从事燃气运输企业和车辆监管,联合公安等部门,重点打击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和车辆从事燃气运输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已取得许可但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从事燃气运输的企业和车辆的查处力度。
督促燃气水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相关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和执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工作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和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台账记录等规范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并适时完善船舶遇险应急预案和定期组织并指导船舶开展消防和防污染应急演练等情况。
三要全面排查整治涉及燃气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检查公路水运工程参建单位工程燃气储存使用管理情况、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落实持证上岗情况,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操作;严厉打击新建、改造等工程违规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全面加强“两区三厂”擅自改造或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以及储存使用燃气等问题。
四要全面排查整治燃气港口存储、装卸作业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检查港口经营人针对燃气易造成泄漏和爆燃等险情,落实作业场所的通风、降温、防火、防爆、防静电等措施情况,并督查开展燃气码头和配套储罐隐患排查;加强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管控,强化与船方的船港界面装卸作业联合安全检查,防范化解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港口存储、装卸作业重大风险。
主动对接燃气公司对本单位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违规安装使用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燃气设施等风险隐患,并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和信息上报。
目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正在对区内399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摸底排查,264家有许可从事瓶装液化气企业的排查工作也在同步进行中。
文字|黄静兰 梁丹妮
编辑|赵桂芳
校对|朱滢
责编|覃升
审核|赵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