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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表扬在“4·3”溶江收费站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桂交便函〔2024〕62号

2024-05-11 17:3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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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行业各相关企业

2024年4月3日上午6时许,一辆后轮发生自燃的6轴货车从G72泉南高速桂林至兴安段溶江收费站前匝道一路鸣笛驶向收费岛。面对突发火情,溶江收费站值班班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值班人员有序分工,指挥着火货车快速驶离车道,停靠至外广场安全区域,同时拨打119报警,关闭出口相关车道。值班班长组织现场人员使用灭火设备对火源进行灭火。值班人员了解到该车装载货物为非化学品后,立即同步连接至消防水带进行灭火降温,经过10多分钟紧急救援,成功将明火扑灭。随后,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对货车进行降温处理,防止复燃。经过多方共同努力,火情得到有效控制,为着火货车车主挽回了一百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在该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溶江收费站工作人员应急反应迅速、情况判断准确、处置措施得当,短短10多分钟将事态控制。此次事件的有效处置,体现出招商公路桂林公司重视应急管理和日常训练,将应急措施的落实融入日常工作,也体现出收费站在班人员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积极工作、担当作为,经研究,决定对招商公路桂林公司,招商公路桂林公司溶江收费站站长李杰,值班班长赵联芳,值班收费员李小春、韦鸿程给予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生产两个至上理念,继续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全区各单位、企业要学习先进典型,对照相关应急处置经验,查漏补缺,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演练,确保面临突发事件能迅速有效应对,为交通强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应急保障。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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