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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财务审计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桂财办〔2023〕18号)要求,我区组织相关单位对2022年度“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政府还贷二级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等2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审核、汇总形成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现随函报送,请审阅。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广西壮族自治区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唐赛,0771—2115651,张振颖0771—2115062;自治区财政厅龙兰0771—533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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