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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长钦州至灵山一级公路临时收费期限的批复

桂交财审函〔2024〕197号

2024-05-21 11:0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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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

报来《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钦州至灵山一级公路收费期限的函》(钦政函〔2024〕23号)收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长钦州至灵山一级公路临时收费期限的批复》(桂政函〔2024〕72号)转给你们,请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等管理工作,主动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督检查及社会的监督。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交 通 运 输 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    政    厅

                     2024年4月24日

(此件删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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