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其他财政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长贺州至巴马公路(都安至巴马段)临时收费期限的批复

桂交财审函〔2024〕292号

2024-07-31 16: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贺州至巴马公路(都安至巴马段)临时收费期限的请示》(新发展报〔2024〕68号)收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长贺州至巴马公路(都安至巴马段)临时收费期限的批复》(桂政函〔2024〕111号)转给你们,请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等管理工作,主动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督检查及社会的监督。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交 通 运 输 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    政    厅

                     2024年7月15日

(此件删减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