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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收取贺州至巴马公路(象州 至来宾段)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2025-04-30 10: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务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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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关于收取贺州至巴马公路(象州至来宾段)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新发展报〔2022〕184号)收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取贺州至巴马公路(象州至来宾段)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桂政函〔2022〕114号,附后)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等管理工作,主动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督检查及社会的监督;严格落实国务院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改善不停车快捷收费服务、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拒绝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驶入高速公路等工作部署要求。

附件:1.贺州至巴马公路(象州至来宾段)客车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2.贺州至巴马公路(象州至来宾段)货车和专项作业车车辆通行费按车型收费标准表

  3.贺州至巴马公路(象州至来宾段)收费站间计价收费里程表

  4.贺州至巴马公路(象州至来宾段)收费桥隧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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