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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梧州至柳州高速公路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

桂交行审〔2021〕145 号

2021-10-28 17:2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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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4 年第3 号)和《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 号)的有关规定,我厅于2021 年4 月20 日至21 日组织有关单位在柳州市和梧州市召开梧州至柳州高速公路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经竣工验收委员会检查和评议,同意该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优良,建设项目综合评价为优良。现将《梧州至柳州高速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予以印发, 并结合竣工验收会议及项目建设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落实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项目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管养单位要按有关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道路日常养护管理,特别是对隧道、边坡、桥涵和排水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和检查,重视路面抗滑性能指标的检测和相关路段的预防性养护,确保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三、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加强路产、路权管理以及日常管理和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超载、超限、超速车辆的治理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辆、路产路权、桥下空间管理,做好对桥梁结构安全有影响的交通、路外堆载物等方面的预防预控以及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四、项目质量监督部门应根据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的意见,签发项目各标段《工程质量鉴定书》。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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