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信息 > 施工及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对防城港渔澫港区散货集控中心大楼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通知

桂交行审〔2023〕311号

2023-10-30 09:2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防城港渔澫港区散货集控中心大楼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审核,有关质量监督申请资料基本齐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我厅同意受理该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办理手续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现将《防城港渔澫港区散货集控中心大楼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受理通知书》(附件1)印发给你公司,请做好相关建设管理工作并及时落实以下要求。

一、你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完善工程质量目标保障机制。该项目要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书面明确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从业单位的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工程进行有效的管理,杜绝违规行为,特别要加强对工程原材料、关键工序、施工工艺、质量通病等环节的管理和防治。

二、你公司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立足项目建设实际,结合工程特点,统筹考虑内外因素与条件,把准工程定位,明确创建方向,制定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品质工程创建方案,精细实施,努力创建既满足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又具有鲜明人文特色的品质工程。

三、你公司应督促监理和各施工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的要求,尽快完善工地试验室建设,经你公司严格审核并符合要求后,报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

四、根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及核备说明》关于“从业企业需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将项目业绩信息录入至部级平台在建项目,并提交业绩所在省份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备,以便在建业绩信息自动公开;项目完成工程交(竣)工验收、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后,将相关资料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备后变更为已建业绩信息”的有关要求,请你公司督促各从业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及时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联系并完成项目信息等录入工作。

附件:1.防城港渔澫港区散货集控中心大楼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受理通知书

2.防城港渔澫港区散货集控中心大楼工程从业单位览表



2023年10月2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防城港渔港区散货集控中心大楼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受理通知书

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

根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厅同意对防城港渔澫港区散货集控中心大楼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项目具体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由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项目交工及竣工事务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负责,相关工作请分别与其对接。

一、工程概况

(一)基本概况

1.防城港渔澫港区散货集控中心大楼工程建设地点在防城港渔澫港区18#泊位陆域堆场,形似港口船舶,临近港区内生态池,东西方向布置,长约133.7米,宽约25.8米,高约21.8米,共5层总建筑面积7914.66平方米。

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等。建筑工程等级二级,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一级,设计工作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6度,结构体系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桩基础。建筑物共5层,首层为停车库;二层为前台大厅、散货集中控制中心、会议室;三层为中空布置、会议室;四层为中控中心、配备数据中心机房;五层为会议室、办公室。土建工程总中标价2660.88万,项目建设工期为150日历天。

(二)参建单位。

1.建设单位: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

2.勘察单位: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

3.设计单位:广州承总设计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广西中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质量监督依据

(一)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部令2017年第2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港口工程竣工验收规程》(部令2021年第2号)。

(三)其他现行或后续有关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现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等。

(四)本项目有关工程文件。

三、监督管理范围及期限

监督范围: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期限:自建设单位办理完成施工许可手续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四、质量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1.从业单位对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从业单位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3.从业单位质量责任落实及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4.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情况;

5.主体结构工程实体质量等情况。

(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采取的措施。

1.进入被检查单位和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2.询问被检查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

3.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材料;

4.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样检测;

5.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责令改正,视情节依法对责任单位采取通报批评、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理措施。

五、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一)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根据本项目的特点,采取随机抽查、备案核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项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工程交竣工验收阶段。

1.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核验。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在项目交工验收当年年初(本年度上半年交工验收的应于上年年初)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提交年度交工验收工作计划。进行交工质量核验之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交工验收核验申请书提交我厅,内容包括: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第三方交工检测),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设计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或评估报告(施工、监理单位),预验收情况报告(项目公司上级单位),桩基完整性检测报告荷载试验报告、结构物外观检查报告(含整改)等,同时要完备本项目主要工程一览表,预验收存在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含整改方案、整改结果)。施工过程期间,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对本项目进行的质量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清单、整改的相关影像资料和书面回复材料,尾留工程统计表等(可在现场质量核验预备会上递交)。由我厅组织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报告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证性检测,出具工程交工质量核验意见。

2.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在项目竣工验收当年年初(本年度上半年竣工验收的应于上年年初)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提交年度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计划。进行竣工验收质量鉴定之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鉴定申请书,内容包括:竣工质量检测报告(第三方竣工检测),交工核验、交工验收提出问题的整改报告,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情况报告,交工遗留问题、试运营期间出现的影响工程正常使用的质量缺陷或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以及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等提交我厅,由我厅按有关规定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测,出具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六、其他事项

(一)各参建单位应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布的水路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强化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夯实监管责任,全面提升工程建设安全水平,实现本质安全。

(二)现场监督检查时,各参建单位应随时提供本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包括各种指令、记录、报告及相关质量保证资料供监督检查人员核查。同时,提供必要的试验检测仪器及人力,配合监督检查人员对工程质量或原材料等进行抽查和检测。

(三)下列情形及资料应及时报送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1.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技术、管理骨干的更换情况。

2.重大设计变更指令。

3.工程监理月报及施工进度计划(电子版)。

4.后续合同段的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关材料。

5.完善后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6.按季度提供各参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报告。

(四)联系电话: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电话:07714603238。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07714950355。

(五)未尽事宜,按《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交办安监〔2017〕162号)以及我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

防城港渔澫港区散货集控中心大楼工程

从业单位一览表

1.建设单位: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管理机构

负责人

管理机构

技术负责人

管理机构

财务负责人

苏远辉

苏祥芳

龙秦

蔡始霖

2.勘察单位: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

负责人

勘察内容

广西有色勘察

设计研究院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

李瑞钊

防城港渔澫港区散货集控中心大楼工程地质情况的勘察工作。

3.设计单位:广州承总设计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设计

负责人

设计内容

广州承总设计

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林旭皓

防城港渔澫港区散货集控中心大楼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

4.监理单位:广西中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总监

监理内容

广西中锦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覃和春

防城港渔澫港区散货集控中心大楼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5.施工单位: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施工内容

广西建工第一

建筑工程集团

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姚良勇

防城港渔澫港区散货集控中心大楼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