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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部湾港港史》《广西内河港口史》编纂出版委托服务供应商需求公告

2021-12-06 16:5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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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根据部门预算及年度工作安排,需采购《广西北部湾港港史》《广西内河港口史》编纂出版委托服务项目拟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北部湾港港史》《广西内河港口史》编纂出版委托服务

二、项目简介:《广西北部湾港港史》(远古-2020)和《广西内河港口史》(远古-2020)的编纂出版,每本篇幅35万字左右。其中,《广西内河港口史》按港口分篇编纂,每港一篇,南宁港、贵港港、梧州港、柳州港、来宾港5个内河主要港口详写,其他6个港口略写。相关成果的内容、形式及要求,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同时,向交通运输部报送《中国港口史》《中国运河史》广西部分的相关史料。

本项目委托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80万元。费用含供应商为完成本次编纂任务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调研费、会议费、数据采集费、资料费、座谈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劳务费、稿酬、书号申请管理费、出版印刷费、税费等,以及为验收该项目组织的评审费。根据工作需要,我厅提出变更工作内容而增加费用时,双方另行协商。

三、对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

2022年1月初,正式启动编纂工作,开始收集材料。

2022年起,按交通运输部《中国港口史》《中国运河史》编辑部要求,提供广西相关史料,直至该“两史”出版。

2022年2月,编纂《广西北部湾港港史》《广西内河港口史》大纲。

2022年10月,基本完成《广西北部湾港港史》《广西内河港口史》资料收集整理,并开始撰写初稿。

2023年10月,完成初稿,并组织专家(专家人数不少于5名,下同)评审。

2024年3月,根据专家对初稿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第二稿,并组织专家对第二稿进行评审。

2024年6月,根据专家对第二稿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第三稿,并组织专家对第三稿进行评审。

2024年8月,交付印刷厂印刷出版。

(二)工作组织及出版印刷要求

1.调研及座谈会。供应商到广西各主要港口或广西周边港口调研的数次不少于5次。组织召开的相关座谈会不少于3次。

2.资料收集整理。供应商为编写史书收集并形成的资料汇编(电子版)不少于150万字,且资料汇编与采购方共享。

3.组织评审。供应商组织召开三次专家评审会,对初稿、二稿、三稿进行评审。

4.出版和印刷。要求省级或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每本史书各印1000册,精装。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服务能力;

3.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特殊资格条件

1.能够提供受过严格的史学训练、具有较强史学研究及史书编纂能力、成员稳定、协调一致的专业团队服务;

2.服务团队负责人应主持过至少2项自治区(省级)史志研究项目,主要成员(2人以上)应主持或参与过至少3项市、厅级以上史志编纂项目工作;

3.具备履行合同所要求的能力;

4.具有完成编纂任务所需的时间、精力和调研、撰稿条件。

五、若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请于公告(在本厅门户网站公告)结束后三日内将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密封报送或邮寄至:南宁市百花岭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办公室。

1.报价文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5.项目实施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6.相关证明文件(可以是证书、合同、公开出版的著作、搜集相关资料的成果等)。

六、评分办法:

1.价格分(满分20分)。以供应商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若报价≥基准价,则价格分为[1-(报价-基准价)/基准价]×20分。若报价<基准价,则价格分为[1-(基准价-报价)/基准价]×20分。分数取小数点后两位。

2.业绩分(满分35分)

(1)2015年至今完成市、厅级以上有关史、志资料收集、编写服务项目,每项得3分(自治区/省级得5分,国家级得8分),最高分25分。

(2)参与或完成与港航有关的史、志资料收集、编写服务项目,每项加5分,最高加10分。

注:提供代理协议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公开出版的著作、搜集相关资料的成果为评审依据。

3.人员配置分(满分20分)。

(1)项目负责人资历(满分5分)

具有正高级职称5分,副高职称4分,中级职称3分。

(2)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满分15分)

a、具有正高级职称1人得3分,满分6分;

b、具有副高级职称1人得分2分,满分6分。

c、具有中级职称1人得1分,满分3分。

4.工作方案(满分15分)。由临时合议小组在打分前根据各供应商的工作方案的实施工作内容、实施计划等主要内容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并确定档次分值。

一档(0~5分):工作方案内容完整,理解采购人需求,时间安排计划可行。未提供工作方案的得0分。

二档(6~10分):工作方案设计完整、清晰,较好理解采购人需求,能够提出服务应达到的目标要求,时间安排计划完整可行。

三档(11~15分):工作方案设计详尽、清晰,准确把握采购人需求,结合服务特点阐述服务应达到的目标要求,服务措施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并能对可能存在的实施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时间安排计划完整明晰、可操作性强。

5.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分(满分10分)

由临时合议小组在打分前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比响应文件中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内容,集体讨论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并在各档次内打分。

一档(0~3分):提供有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能提出服务质量目标,服务承诺有处理响应时间等相关内容。未提供有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内容的得0分。

二档(4~6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贴合工作要求,提出的质量把控目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三档(7~10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贴合工作要求,有针对性,提出的服务质量目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服务承诺内容较详细,能及时按照采购方的工作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总分=价格分+业绩分+人员配置分+工作方案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分。

七、评选方法:选取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供应商;

八、本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告3个工作日,从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8日。如规定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3个工作日。如顺延到期仍不足3家时,则按公告评选方案在投标的供应商中比选。在上述公告期无供应商投标的,则调整需求后另行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韦华文  0771-211505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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