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8 14: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设置融水苗族
自治县贝江自来水厂一期工程(第二水源)
(城南区—水东区)的过江管道水上钻探
工程施工期间助航标志的批复
北京城际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融水苗族自治县贝江自来水厂一期工程(第二水源)(城南区—水东区)D530*12的过江管道水上钻探施工时间临时专用航标设置许可的函》(城勘函〔2022〕01号)及相关资料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及相关标准、规范,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融水苗族自治县贝江自来水厂一期工程(第二水源)(城南区—水东区)D530*12过江管道计划于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城区穿越融江,你公司拟开展勘察钻探工作以确定管址。为保障施工期间过往船舶通航和勘察钻探工作安全,同意你公司设置临时专用航标,具体如下:
(一)临时专用航标设置
设置侧面浮标共4座,其中,在水上钻探施工区域上、下游航道两侧适当位置各设置1座,设标尺度(航宽×航深)不小于15米×1.0米。
航标设置概位坐标详见附件。
(二)临时专用航标主要技术参数
侧面浮标采用4.8米长钢结构船型浮体,顶标采用国家标准《内河助航标志主要外形尺寸》(GB5864—93)锥、罐形浮标2#尺寸,右侧为罐形(红色)、左侧为锥形(白色);航标夜间发光,灯质左侧为绿色单闪光、右侧为红色单闪光,周期均为4秒(0.5秒明+3.5秒暗)。
(三)原则同意临时专用航标设置时间按水上钻探施工作业设计工期共15天,设标具体起讫时间以柳州航道养护中心发布的航道通告为准。
二、临时专用航标设置及维护要求
(一)航标验收由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支队、柳州航道养护中心等机构共同参与,通过后向柳州航道养护中心报送启用前资料,并由其发布航道通告后启用。
(二)航标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你公司应切实履行航标维护管理责任。按照《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 320—2021)规定开展航标维护工作,保证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按时向柳州航道养护中心报送助航标志维护相关信息和报表。柳州航道养护中心加强指导,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支队加强监督。
(三)施工作业结束后立即清除施工遗留物并组织验收,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支队、柳州航道养护中心参与验收,通过后方可撤除设置的航标。
三、临时专用航标设置期间,发生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态改变,应当经我厅同意。
附件:航标设置概位坐标表
2022年3月8日
附件
航标设置概位坐标表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09.5度,1.5度分带)
序号 | 标志名称 | 标志颜色 | 标志设置概略坐标(m) |
X | Y |
1 | 上游左 | 白 | 2772393 | 475045 |
2 | 上游右 | 红 | 2772379 | 475037 |
3 | 下游左 | 白 | 2772283 | 475400 |
4 | 下游右 | 红 | 2772270 | 475394 |
抄送: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柳州航道养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