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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设置融水苗族自治县贝江自来水厂一期工程(第二水源)(城南区—水东区)的过江管道水上钻探工程施工期间助航标志的批复

2022-03-08 14: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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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设置融水苗族

自治县贝江自来水厂一期工程(第二水源)

(城南区—水东区)的过江管道水上钻探

工程施工期间助航标志的批复

北京城际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融水苗族自治县贝江自来水厂一期工程(第二水源)(城南区—水东区)D530*12的过江管道水上钻探施工时间临时专用航标设置许可的函》(城勘函〔2022〕01号)及相关资料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及相关标准、规范,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融水苗族自治县贝江自来水厂一期工程(第二水源)(城南区—水东区)D530*12过江管道计划于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城区穿越融江,你公司拟开展勘察钻探工作以确定管址。为保障施工期间过往船舶通航和勘察钻探工作安全,同意你公司设置临时专用航标,具体如下:

(一)临时专用航标设置

设置侧面浮标共4座,其中,在水上钻探施工区域上、下游航道两侧适当位置各设置1座,设标尺度(航宽×航深)不小于15米×1.0米。

航标设置概位坐标详见附件。

(二)临时专用航标主要技术参数

侧面浮标采用4.8米长钢结构船型浮体,顶标采用国家标准《内河助航标志主要外形尺寸》(GB5864—93)锥、罐形浮标2#尺寸,右侧为罐形(红色)、左侧为锥形(白色);航标夜间发光,灯质左侧为绿色单闪光、右侧为红色单闪光,周期均为4秒(0.5秒明+3.5秒暗)。

(三)原则同意临时专用航标设置时间按水上钻探施工作业设计工期共15天,设标具体起讫时间以柳州航道养护中心发布的航道通告为准。

二、临时专用航标设置及维护要求

(一)航标验收由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支队、柳州航道养护中心等机构共同参与,通过后向柳州航道养护中心报送启用前资料,并由其发布航道通告后启用。

(二)航标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你公司应切实履行航标维护管理责任。按照《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 320—2021)规定开展航标维护工作,保证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按时向柳州航道养护中心报送助航标志维护相关信息和报表。柳州航道养护中心加强指导,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支队加强监督。

(三)施工作业结束后立即清除施工遗留物并组织验收,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支队、柳州航道养护中心参与验收,通过后方可撤除设置的航标。

三、临时专用航标设置期间,发生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态改变,应当经我厅同意。

附件:航标设置概位坐标表

2022年3月8日


附件

航标设置概位坐标表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09.5度,1.5度分带)

序号

标志名称

标志颜色

标志设置概略坐标(m)

X

Y

1

上游左

2772393

475045

2

上游右

2772379

475037

3

下游左

2772283

475400

4

下游右

2772270

475394

抄送: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柳州航道养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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