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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关于审批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第一批(航道主体工程、护岸工程、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港航计报〔2023〕9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桂江航道工程 (马江至莲花大桥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桂交行审〔2023〕154号)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代码为2101-450000-04-01-408971),结合第三方技术审查咨询单位和专家审查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批次施工图设计内容为航道主体工程、护岸工程、配套工程(管理与维护设施)等及对应的施工图预算。项目起于贺州市马江作业区,终于梧州市莲花大桥,全长82.78公里,航道按内河Ⅲ级航道标准建设,设计航道尺度为3.5米×60米×480米(航道水深×宽度×弯曲半径),通航保证率为95%。
二、设计船型
同意设计代表船型为1000吨级货船,主要船型尺度为60米×11.0米×3.0米(船长×船宽×设计吃水,下同)和2排1列式1000吨级顶推船队160米×10.8米×2.0米。
三、设计水位
设计最高、最低通航水位分析计算方法正确,基本同意设计水位取值。
四、航道总平面布置
同意施工图设计提出的航道总平面布置方案。本段航道中心线基本沿深泓布置,航道总体布置基本合理,符合设计规范和船舶通航安全要求。
五、疏浚及炸礁工程
同意施工图设计提出的疏浚及炸礁设计方案。航道疏浚及炸礁设计断面为梯形横断面,疏浚及炸礁设计断面参数取值合理。
六、护岸工程
同意施工图设计提出的旺村航道站、京南航道站、马江航道站沿岸部分区域护岸设计方案。护岸结构型式基本合理。
七、配套工程(管理与维护设施)
同意施工图设计提出的旺村航道站、马江航道站设计方案。
八、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施工图设计提出的施工条件、方法和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工期36个月。
九、工程预算
工程预算编制的原则和依据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采用的定额、取费基本正确、合理。核定本批次施工图预算总金额为57007.68万元。
十、其他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变更。如确有必要进行重大调整时,应按照相关程序申报获批后实施。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工程招标、质量监督及开工前相关建设手续。
(三)建设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应积极开展土石方综合利用工作。
(四)施工作业期间需要做好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安全警戒工作。
(五)项目完工后,按照交通运输部《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附件: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第一批(航道主体工程、护岸工程、配套工程)施工图预算表
2023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第一批
(航道主体工程、护岸工程、配套工程)
施工图预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 项目名称 |
预算价值(万元) |
备注 | |||
合计 |
其中 |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他费用 | ||||
一 |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 |
57007.68 |
57002.68 |
5.00 |
||
1 |
航道主体工程 |
53571.85 |
53571.85 |
|||
2 |
护岸工程 |
2181.28 |
2176.28 |
5.00 |
||
3 |
配套工程 (管理与维护设施) |
1254.55 |
1254.55 |
|||
合计 |
57007.68 |
57002.68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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