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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东湾港油码头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01号泊位增加靠泊5万GT(8万m3)LPG船型的请示》(港油码头〔2023〕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结合第三方技术咨询和专家审查意见等,经研究,我厅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01号泊位增加靠泊5万GT(8万m3)LPG船型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结论,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01号泊位的泊位长度、停泊水域、码头结构、附属设施、码头工艺设备和消防等配套设施均满足5万GT(8万立方米)LPG船型减载靠离泊作业要求,码头回旋水域和进港航道可满足5万GT(8万立方米)LPG船型控制吃水至11.61米乘潮(乘潮水位采用历时2小时,保证率为70%的乘潮水位3.58米)靠泊作业要求。
二、你公司应按《论证报告》提出的结论及靠离泊限制条件,结合该泊位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船舶靠离泊作业。同时应按《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等定期开展对码头的检测评估、维修以及对停泊水域和回旋水域地形监测、清淤,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码头安全营运。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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