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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桂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平乐桂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批<巴江口船闸运行方案>的函》(桂江电司函〔2023〕4号)及相关资料悉。依照《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船闸运行方案
(一)运行条件。巴江口船闸为单线单级VI级船闸,通航2×100吨拖带船队,设计年通过能力100万吨。闸室有效尺度(有效长度×有效宽度×门槛最小水深)为80.0米×8.0米×1.5米,闸室船舶集泊的最大平面尺度(长×宽)为78.0米×7.2米。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上游为97.60米(1956黄海高程系,下同。1985国家高程基准=1956黄海高程+0.13米)、下游为76.55米,最低通航水位上游为93.60米、下游为71.00米。上、下游引航道设计底宽均为20米,设计底高程上游为87米、下游为69.5米。
(二)运行方式和开放时间。巴江口船闸实行双向运行,全年开放,每日持续运行时间不少于10小时(08:00—18:00),出库流量大于3420立方米/秒、养护停航和应急抢修停航除外。
(三)养护停航。养护停航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枯水期桂江水路运输淡季进行,并与桂江其他船闸养护停航安排在同一时段。原则上定期保养不停航、专项修理停航不超过7天、大修停航不超过20天,实际养护停航时间以自治区桂林航道养护中心发布的航道通告为准。
(四)运行调度。船闸运行调度应遵循安全第一、畅通有序、公平公开、分类管理、兼顾效率的原则,按照船舶到闸先后次序安排过闸,并依法开展载运危险货物船舶、法定优先过闸船舶的调度,你公司应加强过闸船舶现场调度管理,组织船舶严格遵守过闸管理规定,有序过闸。
(五)运行保障。巴江口船闸实行免费过闸,你公司应健全船闸运行机构,落实船闸运行和维修经费;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体系、落实保障措施。
二、船闸运行期间,你公司应规范船舶过闸管理,缩短船舶过闸时间,充分提高船闸通过能力。
三、你公司应加强船闸日常养护和修理,接受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四支队监管,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求做好船闸管理,确保船闸安全、畅通。每月月初向自治区桂林航道养护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四支队报送上月船闸运行情况统计表和违规过闸船舶信息表(详见附件),并在次年1月15日前整理报送上一年度统计数据。自治区桂林航道养护中心加强协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四支队加强监督。
四、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批复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易于船方获知的方式公开运行方案主要内容,并告知当地水利、交通、海事等有关部门。
五、船闸运行条件、开放时间、调度规则、养护停航安排等内容需要调整的,须按规定重新编制运行方案报我厅审批。
附件:1.船闸运行情况统计表
2.违规过闸船舶信息表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