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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大藤峡水利枢纽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的批复

桂交行审〔2024〕50号

2024-02-29 17:5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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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大藤峡公司关于报送大藤峡水利枢纽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的函》(桂大藤船闸函〔2024〕5号)及附件资料收悉。依照交通运输部《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

(一)运行条件

大藤峡水利枢纽通航建筑物为单级单线Ⅰ级船闸,通航一顶2×2000吨级船队、3000吨级船舶,设计年通过能力5189万吨(其中下行3741万吨、上行1448万吨)。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上游为61.00米(56黄海高程系,下同。1985国家高程=1956黄海高程+0.155米)、下游为41.24米,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上游为44.00米、下游为20.75米。船闸闸室有效尺度(有效长度×有效宽度×门槛水深)为280米×34米×5.8米,闸室船舶集泊的最大平面尺度(长×宽)为266米×33米,门槛顶高程上闸首为38.20米、下闸首为14.95米。上游引航道设计底宽为75米,底高程为38.20米;下游引航道设计底宽为75米,底高程为15.35米。上游普通船舶待闸锚地尺度(长×宽,下同)为710米×50米、危险品船舶待闸锚地尺度为385米×35米。

(二)运行方式和开放时间

大藤峡船闸实行双向运行,全年开放、全日24小时通行,出库流量大于35300立方米/秒、养护停航和应急抢修停航除外。

(三)养护停航

养护停航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枯水期、春节前后水路运输淡季进行,并与上下游其他船闸安排在同一时段进行,原则上定期保养不停航、专项修理停航不超过20天,实际养护停航时间以自治区柳州航道养护中心发布的航道通告为准。

(四)运行调度

船闸运行调度应遵循安全第一、畅通有序、公平公开、分类管理、兼顾效率的原则,按照船舶到闸先后次序安排过闸,并依法开展载运危险货物船舶、法定优先过闸船舶的调度,你公司应加强过闸船舶现场调度管理,完善相应设施采取先进管理措施,有效提升过闸效率,组织船舶严格遵守过闸管理规定,安全有序过闸。

(五)运行保障

大藤峡船闸实行免费过闸,你公司应建立健全船闸运行机构,落实船闸运行和维修经费;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体系,落实保障措施。

二、船闸运行期间,你公司应规范船舶过闸管理,缩短船舶过闸时间,充分提高船闸通过能力。

三、你公司应加强船闸日常养护和修理,接受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六支队的监管,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要求做好船闸管理,确保船闸安全、畅通。每月月底向自治区柳州航道养护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六支队报送船闸通航信息表和违规过闸船舶信息表(详见附件1、附件2),并在次年1月15日前整理报送上一年度统计数据。自治区柳州航道养护中心加强协调,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六支队加强监督。

四、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批复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易于船方获知的方式公开运行方案主要内容,并告知当地水利、交通、海事等有关部门。

五、大藤峡船闸下游待闸锚地未与船闸同步建成使用,你公司应加快下游待闸锚地建设并投入使用,保障上行船舶待闸锚泊需求。

六、船闸运行条件、开放时间、调度规则、养护停航安排等内容需要调整的,须按规定重新编制运行方案报我厅审批。

附件:1.船闸运行情况统计表

  2.违规过闸船舶信息表



2024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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