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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桂交行审〔2021〕95号

2021-05-06 18:2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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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审批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初步设计(调整)的请示》(桂港字〔2021〕54 号)收悉。由于钦州港石化产业结构和中石油国际储备库功能调整,为充分发挥已建港口深水岸线作用,根据《钦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以及港口生产需要,将13号10万吨级原油泊位调整为10万吨级多用途泊位,近期可兼顾干散货作业功能,中期改造为专业化集装箱泊位。经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结合咨询审查单位意见,我厅同意此次调整,具体如下:

一、同意项目建设规模由1个10万吨级原油泊位(已建)调整为1个10万吨级多用途泊位,泊位长度为304.5米。设计年通过能力调整为216万吨。

二、同意设计代表船型调整为:100000吨级散货船,船型尺度为250米×43.0米×20.3米×14.5米(总长×型宽×型深×满载吃水);40000吨级杂货船,船型尺度为200米×32.3米×19.0米×12.3米(总长×型宽×型深×满载吃水)。

三、原则同意总平面布置调整方案,调整方案提出的总平面布置方案符合《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要求,满足项目建设规模及设计货物吞吐量的要求。

(一)项目回旋水域与扩建航道间的连接水域按底高程-13.30米进行疏浚;回旋水域直径由492米调整为500米,底高程由-13.00米调整为-13.30米。

(二)拆除输油臂、输油管道、登船梯、消防炮、快速脱缆钩等码头面上设施,拆除原设计中控楼、消防水池,污水调节池及排放池;增设防风系缆设施;道路堆场、生产和辅助建筑物等相应调整。

四、原则同意装卸工艺调整方案。码头前沿装卸船作业采用6台25t-35m门座起重机。

五、水工建筑物按原批复已建成。原则同意利用已建卸荷板上的纵梁改造成轨道梁并布置QU100钢轨,拆除快速脱缆钩加设1000千牛系船柱的调整方案。

六、工程概算总投资由36893.61万元调整为41051.66万元(其中已投入30249.43万元,本次调整改造投资为10802.23万元)。

七、其他事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交行审〔2013〕176号)执行。

附件: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总概算对比表



2021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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