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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2 号泊位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函》(防港赤沙发〔2020〕52 号)悉。为提高码头上浪标准,降低码头上部结构承受的波浪力,在保持工程建设规模、岸线不变、功能、装卸工艺等不变的前提下,对码头顶面高程、引桥高程进行调整。经研究,结合专家审查意见,我厅同意此次变更,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码头顶面高程由+10.0 米(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下同)调整为+11.0 米,码头上部结构和设备安装高程相应提高1 米,其余码头结构方案保持不变;引桥结构部分仅引桥中段顶面高程由+10.0 米调整为+12.5 米,桩基顶标高相应提高,引桥中段通过1:80 的坡度从高程+12.50 米过渡到墩台顶高程+11.0米,通过1:48 的坡度从高程+12.50 米过渡到接岸端顶高程+10米,其余均不变更。
二、工程概算总投资为由193731.96 万元调整为194888.01万元,增加1156.05 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为154714.52 万元,
二期总投资为40173.49 万元。
三、其他事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2 号泊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交行审〔2020〕134 号)执行。
附件: 1.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2 号泊位工程总概算对比表
2.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2 号泊位工程总概算对比表(一期)
3.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2 号泊位工程总概算表(二期)
2021 年1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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