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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北海港铁山港区石头埠作业区1号、2号泊位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桂交行审〔2022〕388号)

2022-10-25 16: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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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关于北海港铁山港区石头埠作业区1号、2号泊位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请示》(国能北海综〔2022〕116号)及相关设计文件悉。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业主根据市场现状及建设绿色港口、智慧港口的要求,在项目建设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对陆域平面布置、装卸设备等进行优化变更。根据我厅《关于北海港铁山港区石头埠作业区1#、2#泊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交行审〔2012〕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北海港铁山港区石头埠作业区1#、2#泊位工程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桂交行审〔2013〕104号)确定的建设规模及内容,结合《北海港铁山港区石头埠作业区1#、2#泊位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技术审查咨询报告》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陆域平面布置变更方案,其中2号泊位后方散货堆场由露天形式变更为封闭条形料场,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封闭条形料场的上、下部结构设计。

二、原则同意装卸工艺变更方案,其中2号泊位装卸船设备由1台1500吨/小时桥式抓斗卸船机+1台1500吨/小时链斗式连续卸船机并预留1台变更为2台1800吨/小时螺旋式卸船机并预留1台。

三、水工建筑物(含南北两侧护坡)按原批复已建成,根据电厂取水口建设需要,同意北侧护坡由临时工程按永久工程进行加固防护,其安全等级由Ⅲ级调整为Ⅱ级,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加固防护结构设计。

四、原则同意变更后道路堆场、生产与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控制、信息与通信、给排水、机修、消防、环保等工程设计。

五、原则同意此次变更涉及的建设内容施工进度安排,施工工期12个月。

六、工程概算总投资由142336.51万元调整为193069.49万元。

七、其它事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北海港铁山港区石头埠作业区1#、2#泊位工程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桂交行审〔2013〕104号)执行。

附件:北海港铁山港区石头埠作业区1号、2号泊位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总概算对比表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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