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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委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第四季度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当事人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如公示期内对信息存在异议,可进行投诉申诉。联系电话:0771-2115027,电子邮箱:jttzcfgc@163.com。公示期结束后,信息正式发布,为期2年。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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