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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施工№1、№2、№3标段 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四)

2023-09-25 17:4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桂江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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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施工№1标段(项目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3781001001)、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施工№2标段(项目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3781001002)、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施工№3标段(项目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3781001003)招标文件的疑问答复如下:

序号

问题描述

答复

1

招标公告第3.3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完成过……的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等”。   根据“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一)”,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等,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的航道等级或炸礁工程量等信息的,可以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同时,并附业主证明(需业主盖章签字)等相关证明材料。   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已经开具的业主证明(仅有业主盖章,无签字),已经无法补签字,请问,是否仅要求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的业绩证明(需业主盖章签字)?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已经开具的业绩证明(需业主盖章)即可?

已发布的“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一)→序号1→答复”内容执行。

2

招标公告第3.6条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中的人员要求,“人员的证照必须真实,且证照上载明的工作单位名称(如有)、社保或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要一致(投标人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缴纳社保或养老保险视同投标人缴纳社保或养老保险,下同)。”   鉴于拟用于投标人员存在工作单位变更等情况,导致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与现任职单位不一致,或者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存在简写等情况。且职称证书代表了拟用于投标人员已经具有了专业的技术资格水平,不因工作单位的变化而改变,理应被认可。   请问,拟用于投标人员的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是否可以与现任职单位不一致?

按《招标文件》执行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款,3.4.1项补充(4),采用银行转账时,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并注明为“,并注明为“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施工   标段投标保证金””。 根据银行方面反馈,银行系统对备注信息有严格的字数限制,无法人为改动。请问,可否由投标人根据银行规定自行简化备注信息,表述清楚所投标段即可,例如注明“桂江航道(平马段)施工   标投保金”?

可以

4

投标人须知正文“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电子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节点上传相应文件,其中目录部分无上传节点。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所示目录与投标文件正文的标题内容不一致。   鉴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时软件会自动生成目录,请问,投标人是否可以不提供目录?

已发布的“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一)→序号2→答复”内容执行。

5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附业绩证明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企业任职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条款“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业主方证明或企业任职文件等。)。   请问,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二)主要人员简历表”,是否改为“项目经理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等)或业主方证明或企业任职文件的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

不可以修改,“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及要求为电子标系统固定格式。证明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条款”提供。

6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九、其他材料”的“(一)投标人信誉情况”。请问,投标人可否根据真实情况进行填报,修改正文中的表述?例如“5、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可以

7

根据“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施工№1、№2、№3标段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二)”中的第1条,为证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A、其他人员的工作年限,需提供工作证明。   请问,“工作证明”可否由投标人出具,格式自拟?或者由投标人出具“企业任职文件”?

可以

8

招标文件P11页约定:所有人员须附近 6 个月(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5 月)在投标单位连续购买满 6 个月的社保或养老保险等证明资料。 请问是否可以提供就近6个月的社保或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还是说必须按括号内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提供社保或养老保险等证明资料。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

二、本答复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答复为准。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桂江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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