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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经济责任审计服务(ZXHTZB2406ZTBBC064C)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01 23:00     来源:财务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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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经济责任审计服务ZXHTZB2406ZTBBC064C)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151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1112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HTZB2406ZTBBC064C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9万元,其中:A分标32.00万元;B分标29.00万元;C分标19.00万元;D分标14.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4.9万元,其中:A分标32.00万元;B分标29.00万元;C分标19.00万元;D分标14.9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

标的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工作时限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A分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经济责任审计服务A分标

32.00

在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桂交财审发〔2024〕51号)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有关程序和工作要求,按审计对象编制审计工作方案,通过进驻被审计单位现场审计的方式,对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宁市]原局长(延伸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十支队[钦州市]原支队长、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十二支队[防城港市]原支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关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凭祥市]原处长)、自治区桂西公路发展中心(驻南宁市)原主任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B分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经济责任审计服务B分标

29.00

在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桂交财审发〔2024〕51号)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有关程序和工作要求,按审计对象编制审计工作方案,通过进驻被审计单位现场审计的方式,对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驻桂林市)原主任、自治区百色公路发展中心(驻百色市)原主任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C分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经济责任审计服务C分标

19.00

在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桂交财审发〔2024〕51号)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有关程序和工作要求,按审计对象编制审计工作方案,通过进驻被审计单位现场审计的方式,对自治区玉林公路发展中心(驻玉林市)原主任、自治区贵港公路发展中心(驻贵港市)原主任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D分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经济责任审计服务D分标

14.9

在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桂交财审发〔2024〕51号)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有关程序和工作要求,按审计对象编制审计工作方案,通过进驻被审计单位现场审计的方式,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驻南宁市)原主任、广西交通技师学院(驻南宁市)原院长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各分标实际工作时间安排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财政部门登记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格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获取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1515)。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者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有委托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

(1)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址: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1515);

(2)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将证明材料(须为清晰的盖章扫描件(PDF版))、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及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银行转账底单发至1010214732@qq.com,采购代理机构将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合格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如因未提供联系方式造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澄清内容(如有)获取延误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疑问请致电:0771-5771602。

5、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以公对公的形式汇至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款、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信息。】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金湖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45001604266052502851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12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15层1503室。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1、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1112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15层1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各分标按固定金额收取A分标0.32万元;B分标0.29万元;C分标0.19万元;D分标0.14万元。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确保到账;缴纳磋商保证金指定账户的信息: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金湖广场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500 1604 2660 5250 2851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原件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网上查询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gxzf.gov.cn/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xzxht.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新民路67号

联系方式:0771-2115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座8楼

联系方式:0771-5771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婷

电 话:0771-5771602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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