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9 17:3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桂交内审发〔2020〕16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合理安排和推进我厅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全年内部审计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更好的服务我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现将《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年,也是脱贫攻坚决胜年。内部审计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管;把握总体,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工作方针,围绕我区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工作,严格执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11号令)、《公路水路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7号令),贯彻落实全区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好关口,建言献策,服务交通运输事业各项工作大局,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修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11号)、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审计厅《广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桂审责〔2011〕48号)和即将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精神,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实际,及时修订本行业本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完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操作规程,为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制度保证,努力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水平。
二、完善交通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后续整改工作
2020年,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作安排,加大力度落实和完善交通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问题整改工作,保障扶贫资金用到实处,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将交通扶贫资金审计和发现问题整改列入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推进交通扶贫项目建设,确保脱贫攻坚交通扶贫任务的完成。
三、继续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全力保障我区“四建一通”建设工作的顺利建设
协调配合审计机关,或自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除高速公路外,投资预算在5亿元以上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厅本级跟踪审计计划。投资预算在5亿元以下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各单位的跟踪审计计划。投资额较大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各市交通运输局争取列入各市审计局的跟踪审计计划,农村公路竣工决算审计争取列入审计机关的审计计划,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审计。项目竣工决算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资评审,确保项目按期竣工验收。
四、做好2020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根据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机构改革进程,按照各级党组织要求和主要负责人的任期年限,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时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实现经济责任审计100%覆盖,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职监督。
五、组织开展路政机构改革财务收支、资产划转等专项审计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开展路政机构改革的资产清理、核实、划拨,债权、债务划分,财务关系转移等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路政机构改革顺利完成。
六、配合国家和自治区审计机关做好专项审计工作
积极配合做好国家审计机关实施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及社会经济发展跟踪审计和自治区审计厅防控新型肺炎疫情财政专项资金和捐赠物资专项审计工作。
七、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和指导工作
按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11号令)、《公路水路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7号令)要求,合理调配、整合内部编制,配齐内部审计人员,充实内部审计力量,鼓励支持内审人员参加审计理论、政策学习和技术业务培训,提高内审人员审计理论、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业务水平,更好服务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