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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公安处

2021-12-15 15:0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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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负责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交通、公安部门有关公安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指示,制定全自治区交通公安执行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

2、掌握全自治区交通公安保卫工作的情报信息,负责对全自治区交通公安保卫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组织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研究和掌握全自治区交通部门刑事犯罪特点、规律和治安动向,制定对策;组织或参与对重特大案件的侦破以及对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对车站、港口、码头、重点工程、油库、重要物资仓库、港澳航线等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5、负责对出国(出境)船员的政审工作。

6、负责对全自治区交通公安武器、装备、警械、被装等的调配、发放和管理。

7、负责全自治区交通公安队伍建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组织业务培训;参与考核局、科、所领导班子,审批干警的立功受奖。

8、负责厅机关的安全保卫和指导厅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9、负责上级首长、外宾在我区交通部门视察的安全警卫工作。

处 长:

副处长:蒋广生

联系电话:0771-2115093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