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概况 > 直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11-06 11:3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自治区本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0〕163号)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21年5月,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管理的正处级机构。下设12个支队及东兴、友谊关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共14个副处级机构。

主要职责:拟订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行使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自治区本级承担的执法职责。负责高速公路和自治区事权的港口、航道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执法检查和稽查。指导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下设第一支队主要职责:承担自治区事权的国省干线公路、水运、铁路等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运、铁路工程造价检查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下设第二支队主要职责:负责南宁、崇左市辖区内高速公路、自治区事权的内河航道行政执法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作。

下设第三支队主要职责:负责柳州、来宾市辖区内高速公路、自治区事权的内河航道行政执法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作。

下设第四支队主要职责:负责桂林市辖区内高速公路、自治区事权的内河航道行政执法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作。

下设第五支队主要职责:负责梧州、贺州市辖区内高速公路、自治区事权的内河航道行政执法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作。

下设第六支队主要职责:负责贵港、玉林市辖区内高速公路、自治区事权的内河航道行政执法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作。

下设第七支队主要职责:负责百色市辖区内高速公路、自治区事权的内河航道行政执法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作。

下设第八支队主要职责:负责河池市辖区内高速公路、自治区事权的内河航道行政执法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作。

下设第九支队主要职责:负责北海、防城港、钦州市辖区内高速公路、自治区事权的内河航道行政执法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作。

下设第十支队主要职责:负责钦州港港口、公共航道行政执法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作。

下设第十一支队主要职责:负责北海港港口、公共航道行政执法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作。

下设第十二支队主要职责:负责防城港港口、公共航道行政执法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兴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主要职责:负责实施东兴口岸国际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及汽车出入境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关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主要职责:负责实施友谊关口岸国际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及汽车出入境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

值班电话:0771-2115502

   真:0771-2115501

邮政编码:530021

电子邮箱:gxzfjbgs@163.com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行政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设机构的文电、会议组织、机要、档案、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信息、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督办、绩效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设机构的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资产和服务采购计划、预算、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调配、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下设机构车辆和船舶的定编配置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双拥等工作;按规定管理下设机构的领导干部;负责干部教育和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宣传科

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设机构的党务、意识形态、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文化建设、舆情监测处置及引导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政策研究;拟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执法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综合组织、协调、法治宣传教育、执法评议考核等工作;承担执法工作数据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重要决策法律咨询工作;承担本级执法合法性审查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工作;负责权责清单、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和下设机构的财务收支预决算编报、执行和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监督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票据管理及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核、上报和采购资金支付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纪检监察审计室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协调配合及审计结果应用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巡视整改和巡察具体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建设执法科

指导、监督下设机构的国省干线公路、水运、铁路等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程造价检查、交通建设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公路、水运、铁路等交通建设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公路、水运、铁路等交通建设执法检查和稽查;指导市县交通建设执法、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公路执法科

指导、监督下设机构的高速公路执法、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公路执法检查和稽查;协调、指导全区公路治超工作;组织开展高速公路治超工作;指导市县公路执法、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港航执法科

指导、监督下设机构的港口和航道执法、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港口和航道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港口和航道执法检查和稽查;指导市县港口和航道执法、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道路运输执法科

指导、监督下设机构的道路运输执法及汽车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执法检查和稽查;指导市县道路运输执法、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安全监督科(应急管理办公室)

拟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规章制度;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综合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和工作数据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业务培训;指导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综合组织、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科技信息科

负责科技信息工作;负责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技术发展规划;负责信息技术装备、设备保障工作;负责执法信息技术建设、管理、应用推广工作;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班子

   长:黄锡春

党委书记:曾泯棋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钟修仁

长:曾祥联

长:张

长:朱爱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