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为自治区交通厅直属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依法对道路运输活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主要负责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国际道路运输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和市场监管工作。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政策,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引导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统计。
三、负责组织与相关国家(地区)进行国际道路运输会谈、签订有关运输协议,组织实施广西区域内的国家政府间有关国际道路运输合作协定的工作。
四、负责全区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对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五、按照交通部“三关一监督”的要求,负责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道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和纠纷调解和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及监督。
六、负责全区道路运输法制建设,开展运政执法人员岗位资格培训,组织道路运输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推广。
七、负责组织指导全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精神文明建设。
八、 承办交通厅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号
值班电话:0771-2115380
传真: 0771-2805804
邮政编码:530012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议组织、机要、档案、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承担运输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资产管理、行政后勤管理、双拥优抚、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上级重要决策、批示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人事科(与离退休人员工作科合署办公)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劳资、干部教育培训、人员出国管理、职工保险等工作;按规定管理直属单位相关人事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计划生育工作。
(三)党委办公室(与监察审计室合署办公)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党务、工青妇、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行业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监察、审计、公路三乱、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监督等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负责法规建设、普法、执法监督、执法队伍管理、行政复议诉讼、执法装备、局驻政务大厅日常管理等工作。
(五)财务管理科负责财务、会计、预算、事业收费、经费管理、站场资金管理等工作。
(六)旅客运输管理科负责旅客运输、旅游客运、旅客运输服务管理、客运资质评定、运价、省际运输协调等工作。
(七)城市客运管理科负责落实全区城市公交行业指导职能,指导全区各地科学规范的发展城市公交工作;负责落实有关出租汽车的管理政策,指导各地科学规范的管理出租汽车行业。
(八)货物运输与物流管理科负责货物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物流管理、经营资格年审、货运资质评定、交通战备等工作。
(九)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科负责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出入境道路运输、协调口岸交通运输管理等工作。
(十)规划计划科负责规划计划、站场统计、基建管理(兼管公共服务与应急指挥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
(十一)安全管理科负责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应急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二)科技信息管理科负责汽车维修和检测、科技、全面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道路运输信息网站和局域网、电脑器材日常管理等工作。
(十三)职业技能管理科负责全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技师、驾培市场管理等工作。
领导班子:
党委书记、主 任:张小健
副主任:朱华忠、宋 健
纪委书记:韦昌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