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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

2023-10-09 10:26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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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区高速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等方面的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承担全区高速公路规划计划的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和指导、监督管理全区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

四、承担全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区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应急处置和指导工作。

六、承担全区高速公路行业信息管理和服务工作。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66号

邮编:530021

24小时值班电话:15977498881,15077195611

传真:0771—2115977

电子邮箱:gxggjbgs911@163.com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机构设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主要内设办公室、人事科(党委办公室)、财务科、监察审计科、安全监督科、路政科、政策法规科、养护监督科、规划建设管理科、收费监督和信息管理科等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公文收发处理、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公章证件管理、档案、信访、接待和机关值班工作。

二、负责重要工作报告及中心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中心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落实。

四、负责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五、负责中心机关和联网中心采购管理工作。

六、负责中心机关固定资产的造册登记和实物管理工作。

七、负责中心机关和联网中心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八、负责各管理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

九、负责上级重要决策、批示文件及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

十、完成上级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科(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心党委的决定、决议和指示精神,承办中心党委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中心机关的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

三、负责中心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全区高速公路行业文明建设。

四、负责中心机关和联网中心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含人员招聘)、劳资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中心机关和联网中心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工作。

六、负责职工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七、负责中心网站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

八、完成上级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三、负责汇总编制单位的年度部门预、决算工作。

四、加强对各项非税收入的管理,做好各类票据的保管、领发和核销工作。

五、负责各项资产的账务管理工作。

六、完成上级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察审计科工作职责

一、在中心党委、纪委的领导下,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干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

二、监督检查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中心机关各科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心机关科室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工作。

三、组织开展廉政纪律教育,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四、指导各直属单位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五、负责中心审计管理工作。

六、负责举报、投诉管理工作和提出对举报、投诉案件、材料和信息的处理意见。

七、指导中心政风行风工作。

八、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九、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路政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三、指导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工作。

四、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区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工作。

五、配合开展全区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指导、开展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高速公路行业社会稳定工作。

七、完成上级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高速公路的法律、法规、规章,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负责组织行业管理立法相关的起草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办理工作。

三、负责监督检查路政执法规范化工作;负责处理行政执法过错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负责本中心规范性文件及行业管理规范、标准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五、负责路政执法人员、法制督察人员的资格审查、证件申领、发放、管理事项的办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本中心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

七、负责承办本中心有关法律事务,指导所属单位处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八、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及上级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养护监督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高速公路养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以及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二、制定全区高速公路养护、服务区行业管理的制度和标准。

三、负责全区高速公路养护、服务区的行业指导和监督。

四、组织参与高速公路竣工验收。

五、负责全区高速公路路况信息审核和报送工作。

六、负责行业学会(含协会)有关工作。

七、完成上级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规划建设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高速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高速公路行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

二、负责全区高速公路建设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区高速公路规划计划的事务性工作和建设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四、参与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设计评审以及交工验收工作。

五、承担本中心交通科技项目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全区高速公路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七、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安全监督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二、负责全区高速公路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工作,开展运营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高速公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监督行业各单位处置发生在运营高速公路上的各种突发事件。

四、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高速公路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配合调查和处理高速公路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六、负责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收费监督和信息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和行业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二、负责拟定和监督执行全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有关规定、办法、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负责起草全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发展规划和行业信息化规划文件的编制工作。

四、负责对全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五、负责组织和监督指导全区运营高速公路行业信息化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六、配合对全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服务投诉事件的处置和高速公路公共服务信息的收集、整理、转送等工作。

七、负责中心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

八、完成上级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班子:

任:韦昌永

党委书记:李飞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华锋

副主任:耿德伟、韦红亮、农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