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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交通运输行业市、县级权责清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5-27 11:54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公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22个部门市、县、乡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的函》(桂编办函〔2019〕264号)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全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梳理并规范了市、县级权责清单(本行业无乡镇级部门),形成了统一通用目录。现予以公布,在全区统一执行。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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