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2-04 17:53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96号)精神,自治区、设区市、县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审批”,“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的审批层级和部门由“自治区、设区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船舶检验部门”调整为“自治区船舶检验部门及直属船舶检验机构”。



2019年2月4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