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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承接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5-27 17:5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924号)精神,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取消“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承接“从事内地与港澳间客船(含客滚船、客货船等)、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许可”、“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审批层级和部门由自治区、设区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调整为设区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其中,省际、市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下放至设区市交通运输部门,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下放至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2019年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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