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权责清单简介

发布日期: 2017-06-05 11:10

2016年8月,我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6〕139号)要求,将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并报送至自治区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2016年1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合二为一,以“一表两单”的形式实现“两单融合”。2016年12月27日,我厅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布了我厅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我厅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涉及权力事项共243项其中,行政许可36项(因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桂政发201676号文已将我厅行政许可项目调整为35项、行政处罚160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21项。与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共2110项其中,与行政许可对应的责任事项216项、与行政处罚对应的责任事项1440项、与行政强制对应的责任事项112项、与行政征收对应的责任事项3项、与行政检查对应的责任事项58项、与行政确认对应的责任事项17项、与行政裁决对应的责任事项5项、与其他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259项。

“两单融合”以打造行政权力运行的责任链条为主线,以实现“权责相一致、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为目标,对每项行政权力都明确了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让职权行使的各环节都戴上责任的“紧箍咒”。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