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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申报 |
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申请书 |
1.通过计量认证的,应当提交计量认证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计量认证的可不提交;已通过计量认证20个工作日内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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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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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测人员证书和聘(任)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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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申报试验检测项目的典型报告(包括模拟报告)及业绩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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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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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试验检测人员网上登记及注销 |
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岗位登记申报表 |
1.身份证原件(20个工作日内补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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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岗位注销申报表 |
2.毕业证原件(20个工作日内补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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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原件(20个工作日内补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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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称证原件(如有)(20个工作日内补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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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工地试验室备案 |
1.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 |
1.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20个工作日内补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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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 |
2.工地试验室在岗人员学历、职称、检测证书复印件(20个工作日内补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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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地试验室在岗人员学历、职称、检测证书复印件 |
3.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的聘用证明(20个工作日内补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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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的聘用证明 |
4.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的,应提供委托合同书复印件(20个工作日内补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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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的,应提供委托合同书复印件 |
5.母体检测机构等级证书(20个工作日内补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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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母体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
6.计量证书复印件(如有)(20个工作日内补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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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计量证书复印件(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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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企业资质申报 |
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先提交复印件,原件在8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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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企业章程和制度(8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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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章程和制度 |
3.监理工程师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名单(8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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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理工程师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名单 |
4.企业、人员从业业绩清单(8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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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人员从业业绩清单 |
5.主要试验检测仪器和设备清单(8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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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要试验检测仪器和设备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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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 |
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检验表》 |
1.本检验期内的《项目监理评定书》 (20个工作日内补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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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检验期内的《项目监理评定书》 |
2.监理工程师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名单(20个工作日内补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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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理工程师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名单 |
3.企业、人员从业业绩清单(20个工作日内补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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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人员从业业绩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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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及注销,业绩登记及截止 |
1.监理工程师从业登记表、从业登记注销表、业绩登记表、业绩登记截止表(办理从业注销及业绩登记、截止仅需要提交相应申请表,不需要提供任何证件或复印件) |
1.身份证件复印件(先提交复印件,原件在20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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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
2.监理资格证书和职称证复印件(先提交复印件,原件在20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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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理资格证书和职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3.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和缴纳保险情况证明先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在20个工作日内提供;社保证明可按当地社保部门提供证明的时间提交,但不可超过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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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和缴纳保险情况证明(离退休人员除外,属于企业内部人事调动或事业单位编制情形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
4.其他需提交的资料(先提交复印件,原件在20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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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需提交的资料(毕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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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及核备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及核备 |
1.书面申请函(企业正式文件)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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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书 |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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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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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承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需要提交此项) |
4.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盖有项目法人公章)(5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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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从业企业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或变更的相关信息页面打印件 |
5.项目合同协议书部分内容复印件(主要包括中标合同价页、施工内容页、项目经理及总工名单页、合同工期页、合同双方盖章页等)(5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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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6.项目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在建业绩变更已建业绩)或者质监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应包含工程名称、承建单位名称、项目类型、技术等级、合同段名称、合同段开工日期、合同段交工日期、起止点桩号、质量评定情况、主要工程量内容等信息)(5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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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7.信息变更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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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盖有项目法人公章) |
8.其他相关信息核备所需的证明材料(如任免文件、劳动合同、五险一金、人员变更手续、注册资格或职称证书等)(5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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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项目合同协议书部分内容复印件(主要包括中标合同价页、施工内容页、项目经理及总工名单页、合同工期页、合同双方盖章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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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项目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在建业绩变更已建业绩)或者质监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应包含工程名称、承建单位名称、项目类型、技术等级、合同段名称、合同段开工日期、合同段交工日期、起止点桩号、质量评定情况、主要工程量内容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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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信息变更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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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其他相关信息核备所需的证明材料(如任免文件、劳动合同、五险一金、人员变更手续、注册资格或职称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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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监督手续办理 |
1.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审批情况 |
1.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审批情况(10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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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审批情况 |
2.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审批情况(10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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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招标投标审批情况 |
3.施工招标投标审批情况(10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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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监理人员及执业资格情况表 |
4.主要监理人员及执业资格情况表(10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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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及执业资格情况表 |
5.主要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及执业资格情况表(10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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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监督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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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登记表 |
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10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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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
2.本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对其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10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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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监理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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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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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对其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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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管人员考核证书变更注册单位 |
1.安管人员变更单位后,与新注册单位签订的合同 |
1.安管人员变更单位后,与新注册单位签订的合同,现更新为调入企业在交安证件管理系统上传扫描件,无需提交合同复印件。(线上提交完成后2个工作日可完成变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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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管人员考核证书延期 |
1.个人延期申请表 |
1.安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12个工作日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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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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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审核 |
1.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相关处室造价审查委托函 |
1.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相关处室造价审查委托函(10个工作日内提供,我站接到上级部门通知立即开展审查工作,一般应在审查完成前提供委托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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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可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文件(项目施工图预算送审时)、施工图设计预算批复文件(较大及以上设计变更预算送审) |
2.征地拆迁、前期工作费、专项评估费、新增加项目费的相关依据文件(7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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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造价数据文件 |
3. 造价审查需要的其他依据文件(7个工作日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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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项目概算送审: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文件;(2)施工图送审:施工图设计图纸及预算文件;(3)较大及以上设计变更预算送审:设计变更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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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设计咨询报告(含造价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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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征地拆迁、前期工作费、专项评估费、新增加项目费的相关依据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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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造价审查需要的其他依据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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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 |
1.港口岸线使用申请表 |
1.申请人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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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自治区港航管理局)关于项目使用岸线的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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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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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海事部门意见。内河港口非深水岸线需增附港口所在地航道部门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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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 |
1.单位业绩证明 |
1.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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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人员证明 |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申请人身份证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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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设备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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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1.单位业绩证明 |
1.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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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人员证明 |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申请人身份证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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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设备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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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水运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
1.行政许可申请书 |
1.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经核准的项目申请书,或者备案证明;经批准的航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经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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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步设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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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咨询审查单位书面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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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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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 |
1.经营港口理货业务申请表 |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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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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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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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港航电子数据交换中心和电子口岸顺利进行数据传输的理货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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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航道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开工备案(港口已不再备案) |
1.开工备案的请示文件及备案表 |
1.落实建设资金等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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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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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制性用地批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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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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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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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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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 |
1.备案申请书 |
1.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安全措施或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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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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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路(水运)项目法人成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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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项目开工报告批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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