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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积极开展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6-02 11:45

今年以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的工作部署,对全区交通运输部门市、县、乡级权责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规范。2021年5月,已完成我区交通运输部门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的修改确认工作并报自治区党委编办。经合法性审查,拟确认市、县、乡三级权力事项35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市级31项、县级24项、乡级2项;行政处罚事项:市级225项、县级234项;行政强制事项:市级20项、县级20项;行政检查事项:市级13项、县级13项;行政确认事项:市级9项、县级9项;行政奖励事项:市级2项、县级2项;行政裁决事项:市级1项、县级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市级33项、县级3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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