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4 16:0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朱维国、莫亚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天峨县农村公路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十分重视天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以来,我厅已安排1.4亿元国家及自治区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天峨县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1年底,天峨县公路总里程为1466公里,其中国省干线320公里、农村公路1146公里,县域内所有乡镇均已实现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所有建制村均已实现通硬化路。
一、县际连通公路建设方面
目前,天峨县可通过G243线与凤山县、南丹县连通,通过S303线、S214线与贵州省连通。自治区正在全力推进南丹至天峨下老高速公路项目,预计年底通车,届时将结束天峨县不通高速公路的历史。同时,自治区正在加快实施G243天峨至凤山(天峨段)二级公路项目,并将G243天峨至龙滩坝首二级公路项目列入了“十四五”规划,待以上项目建成后,将极大地完善天峨县县际公路路网。
二、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方面
按照现行政策,农村公路属市县财政事权。为有效缓解市县财政压力,支持引导地方开展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我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公路水运项目补助标准》(桂交规划发〔2021〕61号),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自治区支持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的一般政策,其中农村公路二级公路补助标准由“十三五”的每公里2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三级公路从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同时,我厅在制定其他专项政策时其补助标准也较“十三五”有了较大提升,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重建类项目由“十三五”“老、少、边、穷”地区的每平方米3800元,提高到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平方米4500元,有效地减轻了地方自筹资金压力。
三、农村公路路网建设方面
为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出行的获得感,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以奖代补”资金及自治区补助资金支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交规划发〔2021〕80号),“十四五”时期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切块分配各设区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奖补资金,由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本市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自行安排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投向并报我厅备案。
四、屯级道路的养护和管理工作方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建设项目要尽量向进村入户倾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我区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和养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厅推动自治区印发了《广西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深化“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2〕2号),提出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达到《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2019)的自然村(屯)道路纳入村道,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 号)要求进行管养,明确了我区自然村(屯)道路后续管理养护责任主体。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你们的建议,加快推进天峨县县际通道项目建设,指导河池市做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用好“以奖代补”切块资金,加大对自然村(屯)道路的管理养护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