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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47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交规划复〔2023〕177号

2023-06-06 15:2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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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新桂林南站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自治区大力支持桂林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一直以来,自治区高度重视桂林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多举措推动桂林市重大交通项目建设。铁路方面,开工建设贵阳至广州铁路提质改造工程;支持南宁经桂林至衡阳新高铁柳州至衡阳段纳入国家“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怀化至桂林铁路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公路方面,加快建设龙胜芙蓉至县城高速公路、G59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G72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桂林至柳州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水运方面,加快推进湘桂运河前期研究,提档升级桂江航道、船闸,加快建设桂林平乐港区(水运)综合枢纽、综合货运码头,打造桂北水路货运重要节点。民航方面,加快推进桂林机场T1航站楼改扩建前期工作。

二、积极关注桂林市代表团所提建议

自治区高度重视南宁经桂林至衡阳新高铁规划建设,经积极争取,南宁经桂林至衡阳新高铁衡阳至柳州段已作为规划研究项目列入国家《“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目前,我厅正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加强与湖南省沟通对接,共同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等国家部委(企)汇报衔接,推动国铁集团尽快牵头开展南宁经桂林至衡阳新高铁衡阳至柳州段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并同步做好桂林南站方案研究工作。

同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交通运输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04号)精神,市县承担辖区内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的基本公共服务责任,除中央另有政策性支出责任外,负责规划、建设、维护、管理、运营等具体执行事项的实施并承担相应支出责任。我厅将积极指导配合桂林市相关部门通过统筹上级资金、加大本级财力保障、“资源换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新桂林南站综合客运枢纽项目。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向交通运输部汇报,争取国家层面进一步支持南宁经桂林至衡阳新高铁等项目。同时,我厅将配合桂林市加快推进既有重点交通项目建设,为支撑桂林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交通运输贡献。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代表团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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