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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57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交水运复〔2023〕165号

2023-06-06 15:4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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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兵、周家宇、甘有琴、王波、劳忠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钦江灵山至陆屋Ⅲ级航道列入广西内河发展规划并作为平陆运河附属工程进行建设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平陆运河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骨干工程,对推动广西及西南地区发展具有战略意义。我厅高度重视平陆运河建设,始终把平陆运河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首要之首,全力以赴把这项广西所盼、桂运所系的世纪运河,打造成为优质工程、绿色工程、廉洁工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平陆运河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下,项目工作高效推进,2022年3月完成立项,7月工程可行性报告完成批复,12月项目整体初步设计完成批复,项目规模内容和范围已确定,钦江灵山至陆屋航道无法再纳入平陆运河项目范围。目前我厅正在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报批稿。根据最新规划成果,钦江灵山至陆屋段54公里现状为等级外航道,已将其纳入本次规划范围,规划等级为VII级航道。下一步,我厅将结合钦江灵山至陆屋河道自然条件、水资源综合开发、水源和生态保护区、沿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统筹研究考虑航道等级提升为Ⅲ级航道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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