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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64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交规划复〔2023〕170号

2023-06-06 16: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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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玉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武鸣加快融入南宁都市圈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南宁至武鸣区高速公路“四改八”扩建

南宁至武鸣区高速公路全称G75兰海高速南宁至武鸣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中兰州至海口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年)》“纵9线”的重要组成路段,是以南宁为中心的广西高速公路网六条辐射干线之一。G75兰海高速南宁至武鸣段改扩建工程的建设对贯彻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及广西北部湾城市群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已纳入《广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正在开展前期各项研究工作,争取尽快启动项目实施。

二、关于支持兴宁区经高峰林场至武鸣二级公路、武鸣经东盟经开区至高新区二级公路建设

经核实,兴宁区经高峰林场至武鸣(X037线)、武鸣经东盟经开区至高新区二级公路两个路段均未纳入普通国省道线位规划,属于农村公路或市政等其他道路范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04号)精神,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属于县财政事权,县级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内相关规划及社会发展需求,统筹开展农村公路有关项目的建设工作。同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以奖代补”资金及自治区补助资金支持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交规划发〔2021〕80号),“十四五”时期自治区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因素切块分配各设区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奖补资金,由各设区市结合本市农村公路发展规划,自行安排列入项目库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奖补资金投向,并报自治区备案。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支持南宁至武鸣区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同时,指导南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用好切块奖补资金,结合南宁市农村公路发展规划适时推进兴宁区经高峰林场至武鸣(X037线)等公路建设,进一步推动武鸣区更好地融入南宁都市圈。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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