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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60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交铁建复〔2024〕93号

2024-04-28 18:0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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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红、黄合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出台上跨、下穿既有铁路协调相关工作机制的建议(第2024605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高度重视百色市的铁路建设,已建成南昆铁路、田靖铁路和南昆高铁等项目,在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标志性工程黄桶至百色铁路,正在积极推进沿边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区域铁路运输网络逐步形成,有效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上跨、下穿既有铁路工程需要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施工,为规范和加强工程管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从事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资质和地方涉铁路项目建设费用承担及运输损失补偿作出了相应规定,同时要求项目方应当事前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建设施工作业。建议地方政府加强与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沟通对接,优化地方涉铁路项目施工方案,减少运输损失补偿费用支出,有效控制项目成本。

下一步,我厅将加强涉铁路项目建设协调,把上跨、下穿既有铁路工程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厅际联席会议议事日程,通过厅际联席会议协调督促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优化地方涉铁路项目审批流程和施工方案,压缩项目审批时间,降低配套费用支出,加快项目建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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