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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0-06-28 11:20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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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秀、陈冬寒、冯敬芝、彭银星、刘耀成、李秀娟、黎林、曹旭成、梁海、覃艳兰、林家富等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贵港市蒙圩机场的建议》(第541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我厅分别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列入国家通用航空发展“十四五”规划
    贵港蒙圩机场位于贵港市管辖的桂平市蒙圩镇,跑道长2900米,于1993年获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复实行军民合用,但由于当时的行政区域调整及当时的经济社会条件难以支撑机场的建设及运营管理,所以该项目当时没有实施。近年来,贵港市领导多次向有关单位沟通,已启动海军桂平机场军民合用项目建设。我厅高度重视贵港蒙圩机场建设工作,目前贵港市正在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我厅已在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征求意见中向交通运输部提出建设贵港蒙圩机场的意见,下步我厅还将积极向交通运输部、民用航空局等国家部委沟通汇报,争取将贵港蒙圩机场军民合用项目纳入国家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民用航空“十四五”规划和全国运输机场布局规划等相关规划。

二、关于将贵港蒙圩机场建设列入自治区层面项目统筹推进,在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设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机场项目对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我厅大力支持将贵港蒙圩机场建设列入自治区层面项目统筹推进,并将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在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设资金上向贵港蒙圩机场军民合用项目建设上予以大力支持。

感谢代表们对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6月16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虞炎林,0771—211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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