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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286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桂交规划复〔2023〕37号

2023-06-06 17:5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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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邓世文代表提出了关于支持设立全州县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的意见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2023年2月9日,贵厅发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求桂林市申请设立全州县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意见的函》(桂工信石化函〔2023〕261号),就设立全州县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征求我厅意见。我厅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发展中心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项研究。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石化〔2021〕210号),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依职责指导化工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工作,我厅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及道路危险货物从业人员等情况进行审核。经认真研究,我厅于2023年3月1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桂林市申请设立全州县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的意见》复函贵厅,提出两点意见:一是对全州县化工新材料产业园认定原则上无意见;二是全州县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工作,未编制报告。建议全州县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工作,并补充完善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报告。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指导桂林市及全州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全州县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的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报告的审查工作,持续提升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水平,支撑全州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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