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6 18:1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自治区司法厅: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527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方面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基本情况
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不仅对公路基础设施造成严重破坏,而且是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我区治超工作紧紧围绕“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原则积极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路里程不断增加,治超工作中各种问题和矛盾依然突出,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区内地方性法规未具体设定“源头治超、科技治超、信用治超”等强制性条款或处罚条款,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治超工作开展的需要,因此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解决治超工作长期存在的执法手段不得力、执法责任不落实等一系列瓶颈问题和难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组织实施
为加快推进《条例》立法工作,我厅做了大量有效工作:
(一)研究立项。2017年,我厅制定了《条例》立法调研项目实施方案,研究后予以立项,并安排了立法工作经费。
(二)加强领导。我厅高度重视《条例》立法工作,成立了以厅领导为组长的治超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协调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条例》草案编写工作。
(三)深入调研。2021年7月27日至30日,我厅会同自治区司法厅组成调研组,先后到钦州、北海、柳州市开展区内立法调研活动。2021年9月26日,因疫情影响,我厅通过发函方式开展区外调研,分别向安徽、湖南、辽宁、河南、陕西等省发函请求协助开展治超立法书面调研;2022年10月,我厅再次向山东省、湖南省治超立法工作开展书面调研;2023年3月15日至21日,我厅到安徽、江苏省进行了区外调研。通过对立法必要性、可行性和需要建立完善的主要制度、措施等方面进行调研,形成了内容丰富翔实的立法调研报告,为推进《条例》立法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认真起草。我厅成立了立法工作起草小组,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同时借鉴外省先进做法,经过数次集体研讨,反复修改,于2021年10月形成措施得力、特色鲜明的《条例》草案。
(五)争取纳入立法规划。2021年,《条例》列为自治区政府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目前《条例》已进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核环节,我厅与自治区司法厅、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密切配合,力争将《条例》列入第十四届自治区人大五年立法规划。
三、下一步工作
我厅将继续加强与自治区司法厅、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沟通协调,加快推进《条例》立法进程,针对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认真梳理并合理吸收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以高质高效的立法为我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维护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