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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解读

2018-10-23 17:2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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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解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发〔2017〕12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115号)的精神,为推进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理顺各业务工作流程、工作内容,打造适应事中事后监管需求、检查过程全程留痕、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综合监管体系,我厅拟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为便于各地更好地理解《细则》,抓好贯彻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通知要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2017年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发〔2017〕12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也于2017年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1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46 号),双随机、一公开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实施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始实施。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于2017年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试点并逐步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18年制定了本细则,为全面完善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线上线下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细则》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将全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所属行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行业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努力实现四个“坚持”的目标,即一是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三是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四是坚持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三、主要内容

一是界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的适用范围。全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所属行业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行业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但是,对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日常的质量监督,交通运输部门的日常巡查工作,行政许可项目的年度审核,交通运输行业内的安全生产检查,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层级监督检查,因行政相对人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需要对具体、特定对象实施的监督检查,不纳入“双随机”抽查事项进行管理。

二是明确了建立的一单两库的主体和方式方法。交通运输部门通过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被检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合理确定各具体抽查事项的抽查比例和频次、规范随机抽查程序。

三是确定了随机抽查工作流程。在年初编制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具体抽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抽查结果的公示和运用等方面均有相应规定,确保随机抽查工作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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