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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正牵头组织编制《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21~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发布本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信息,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背景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广西代表团审议时提出,广西要发挥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发展,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2019年,国务院批复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明确要求加快建设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将北部湾港提升为国际枢纽海港,与上海港等11个港口同属国家最高层次的主要港口,北部湾港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显著提升。
为支撑广西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三大定位”,更好地落实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部署要求,支撑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战略实施,促进港口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和长远有效保护,提前谋划、超前规划,根据《港口法》和《港口规划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组织编制了《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规划范围
北部湾港开发建设涉及的海岸线及相关水、陆域,包括防城港市、钦州市、北海市所辖沿海港口范围。
(三)规划期限
规划基础年2020年,水平年2025年、2035年,展望2050年。
(四)主要规划内容
1.港口性质:北部湾港是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明确的国际枢纽海港,是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门户港;是服务我国“双循环”新格局、衔接“一带一路”的海陆综合枢纽、联通东盟的桥头堡;是广西构建以“南向”为龙头的全方位开放格局、推进北部湾城市群建设、打造向海经济重大产业的核心依托;是我国能源和原材料运输的中转接卸基地和(西南)沿海重要的集装箱综合枢纽港。
2.吞吐量预测:预测到2025、2035年北部湾港货物总吞吐量将分别达到5亿吨和10亿吨左右,其中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为1000万TEU和2500万TEU,主要货类包括集装箱、金属矿石、煤炭、石油等。展望2050年,北部湾港吞吐量还将处于增长阶段,但增速将有所放缓。
3.岸线利用规划:规划港口岸线约177.5公里,其中已开发港口岸线50.4公里。
4.港口总体布局规划:规划北部湾港形成防城、钦州、北海三大港域,其中:防城港域规划建设大宗能源原材料接卸储存中转基地;钦州港域规划建设集装箱核心枢纽和海河联运枢纽;北海港域以服务临港产业为主,发展邮轮客运。规划北部湾港形成码头岸线158公里、泊位数610个、年通过能力16.9亿吨(其中集装箱4050万TEU)。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规划的环评工作分为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分析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政策、规划区划的协调性。结合区域环境现状的初步调查结果,识别制约港口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影响因素,预测评估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规划实施对生态、水、大气等方面环境影响,进而分析规划实施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规划方案提出调整意见及环境保护措施。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对本次规划的了解程度及态度;
2.您认为该规划的实施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表明对该规划所涉及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看法;
4.您认为规划实施可能会造成哪方面环境影响;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规划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规划涉及港口码头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四、意见反馈
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您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将意见或建议通过留言、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和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反馈(非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将在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联系方式
(一)规划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陈权海,电话:0771—2115050
邮箱:gxjttjhc@126.com
传真:0771—2805475
(二)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姜文汐,电话:010-57802680
邮箱:jiangwenxi615@163.com
传真:010-56782678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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