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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关于命名 2021 年度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暨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桂交运管函〔2022〕291 号

2022-08-22 11:2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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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合作社、邮政管理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供销合作社 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交运管函〔2021〕277号)部署安排,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供销

社、广西邮政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创建工作,并于近期开展了2021年度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创建验收工作。经验收组实地勘验、评审,确定富川瑶族自治县、鹿寨县达到了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创建目标。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供销社、广西邮政管理局决定命名富川瑶族自治县、鹿寨县为2021年度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为充分发挥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决定开展2022年度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十四五”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阶段,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商务、供销、邮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围绕农村客货邮发展体制机制、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线路、运输信息等“四个融合”制定本辖区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方案,完善扶持政策,打造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城乡客运、邮政快递、农村物流等既有网络、运力资源共享,推动客货邮等信息共享对接,实现农村客货邮深度融合发展。

二、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创建工作

请各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会同同级农业农村、商务、供销、邮政管理部门按照客观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参照《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建设运营要求和评定标准(试行)》(见附件1),选择具备一定发展基础的县(区、市),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编制创建实施方案,做好2022年度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创建申报和推荐工作。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于2022年8月15日前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系人及电话:莫宽文,15977498107;电子邮箱:gxjttzhc@126.com。

自治区将择优选定5个县(区、市)打造2022年度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并通过工作指导、统筹使用成品油价格补助退坡资金专项补助等支持示范创建工作,于2023年2月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并公布验收结果。

三、加大宣传推广和交流借鉴

各地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供销、邮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2021年度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典型经验案例(见附件2),全面推进城乡客运、农村物流、邮政快递、电子商务、信息进村入户、供销合作等融合发展,重点推动农村客货邮共享站场运力资源,共建运输服务网络,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服务发展新模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1.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建设运营要求和评定标准(试行)

      2.2021年度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典型经验案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供销合作联社             邮政管理局

2022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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