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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023-03-06 11:0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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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12月16日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厅发〔2021〕64号)工作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逐一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目前,交通运输领域涉及5个问题,按时限要求应完成整改4个,已完成整改4个,达到序时进度1个。

一、强化理念、统筹部署,构建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格局

(一)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交通运输领域工作突出位置,通过党组会扩大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系统干部员工培训等形式,层层传达、深入学习、统一认识、提高站位,牢记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殷切嘱托,把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让绿色成为交通强区建设的靓丽底色。

(二)以高水平规划,引领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我厅以绿色低碳理念为重要指导思想,主动把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广西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年)》《广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综合规划,并专门编印《广西绿色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专项规划,为全区交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根本遵循。

(三)组织部署,编制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广西公路水路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等,坚持问题导向,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制定实施《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2022)》和《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2022)》,生态环境保护贯穿交通运输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调优化运输结构和用能结构,建设绿色基础设施,推广低碳技术装备,集约节约利用资源等多方面内容,为我区擦亮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当好先行。

(四)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

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坚持“归口部门统筹协调,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行业各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各牵头负责处室和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围绕单位和部门职责,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重点聚焦海岸带红树林生态修复、港口生态环境质量管理和湿地公园的生态影响等整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到位。厅主要领导作工作部署布置,厅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到现场检查指导,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困难问题,督办盯办,跟踪问效,推动各责任主体形成统筹协调、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

二、绿色低碳、协同发力,推动交通运输绿色发展

(一)加强推进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贵阳至南宁高铁、防城港至东兴铁路、南宁吴圩至上思高速公路、来宾至桂平2000吨级航道工程、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工程、南宁机场改扩建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建成了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7号8号泊位自动化集装箱改造工程、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工程(水工主体)平陆运河已于20228月28日正式开工,南崇铁路建成通车,有力支撑了我区向海经济发展。

(二)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持续优化运输结构。建设西江黄金水道联运和中转中心、港区铁路装卸场站及配套设施,发展云贵川—北部湾—新加坡/香港面向“海上丝绸之路”等铁公水多式联运试点,加密开行海铁联运班列,高标准编制完成《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2022—2025年)》,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2022年完成铁路货运量0.98亿吨,同比增长7.5%;完成水路货运量4.03亿吨,同比增长6%;全区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分别完成5.68亿吨、827万标箱,同比增长2%、14.8%。

)加快推进多元化绿色出行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南宁、桂林、贵港等公交都市创建示范城市和全区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南宁市编制完成了《南宁市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2020-2022)》,并于2022年9月完成了绿色出行创建行动部级考核评价实地交叉复核。

)大力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支持鼓励公交、出租汽车及客运企业在新增车辆或更新车辆时,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2022年全区共新增及更换城市新能源公交车540辆,占比99.81%,新增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21274辆,占比92.76%。积极推广LNG船舶,建成LNG动力示范船26艘,在建43艘。加快建设新能源充电桩,完善充电设施网络,2022年全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道路运输站场等交通枢纽共建设2759个新能源车充电桩,占本年度建设任务总量的134.09%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综合交通设施拥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超过1万个。

)持续深化污染排放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广西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2022年共注销淘汰11599辆柴油货车,占目标任务105%。提升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新建码头同步设计、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装置,北部湾港主要码头100%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全覆盖,全区10个设区市内河港口船舶垃圾接收设施覆盖率达到100%,2022年累计接收转运船舶垃圾8196吨,接收船舶生活污水27213吨,接收船舶含油污水10243吨。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北部湾港新建油品装船码头油气回收系统安装率达到100%。北部湾港55个泊位、内河港114个泊位共安装建设了103套岸电设施

)推动绿色交通与智慧交通融合发展。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重点项目,在天峨—北海公路巴马至平果段高速公路、桂林至钟山高速公路打造安全舒适、绿色低碳、社会认可的绿色智慧建设项目。南宁—湛江高速公路南宁至博白那卜桂段在“绿色低碳节能建造”“长路线高速路网智慧化安全管控”“公路跨越施工质量与安全提升”三大领域开展低碳建造、智慧管养型科技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全区干线公路绿化率超80%,打造绿色长廊超2万公里。

三、统筹推进、有序实施,强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优势

下一步,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部署要求,保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按照整改方案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切实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一)研究制定考核评估体系,推动完善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广西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考核评估体系及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建设细化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估体系,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和任务措施,实现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确保责任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成效到位,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环保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启动绿色交通试点工作,提升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水平。印发《广西绿色交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西部陆海新通道和交通强区建设,启动绿色公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枢纽、绿色铁路和绿色机场绿色交通试点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贯穿广西交通运输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三)扩大开放交流合作,形成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氛围。立足自治区独特区位优势,坚持“与世界相交,与时代相通”,加强与东盟国家可持续交通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以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为牵引,推动中国绿色低碳交通技术、标准和产品走出国门,举办中国-东盟可持续交通发展论坛,探索设立面向东盟的可持续交通创新和知识中心,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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