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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超过 180天未开行直通港澳货运车辆企业的公示

2023-11-30 17:1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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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直通港澳道路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1〕52 号)第二章第十一条,经核查,广西壮族自治区共有5家企业共计63个直通港澳货运车辆指标超过 180天未投入运营使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15天)。

若无企业相关人员提出异议,公示期满视为放弃直通港澳货运输车辆指标,并收归我厅统一调配使用。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于2023年12月1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管理处(直接送到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新民路67号,邮编:530012,联系电话:0771-2115632。

附件:超过 180天未开行直通港澳货运车辆企业



2023年11月30日

(主动公开)




附件

超过 180天未开行直通港澳货运车辆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

货运车辆指标数

1

广西河池金墉运输有限公司

河池

14

2

南宁金茂运输有限公司 

南宁

13

3

南宁汇盟物流有限公司

南宁

3

4

广西骏运汽车货运有限公司

南宁

24

5

广西南北泉(振侨)汽车运输公司

玉林

9

合计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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